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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群防群治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04-18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索引号 : /2011-4427458
  • 文件类型: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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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文 号:福府办〔2011〕21号
  • 信息索取号: /2011-4427458
  • 责任部门:福田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群防群治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群防群治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和市民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全社会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行“分类奖励”和“严格审核”原则。

  第三条 区成立群防群治奖励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福田公安分局基础办(治安科)。

  第四条 由区财政安排经费,在公安分局部门预算内设立群防群治奖励金项目,由分局统一管理使用。

  第五条 奖励类别和发放标准

  (一)群防群治力量奖励对象和发放标准

  1、奖励对象:

  (1)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员。

  (2)保安服务公司各护卫网点的保安员。

  (3)治安巡防队员、特勤队员。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侦破大案、作用突出的社会治安积极分子和市民群众。

  2、奖励标准:

  (1)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人员的,除按通缉令上标注金额奖励外,每抓获一人追加奖励10000元;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自行发现并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人员的,除按通缉令上标注金额奖励外,每抓获一人追加奖励5000元。

  (2)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抓获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绑架、涉枪等“必破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0元。

  (3)通过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破获杀人、绑架、驾车抢劫、盗抢汽车、重大入室盗窃和操纵妇女卖淫等七类严重暴力性、团伙性、系列性案件的,每抓获一人奖励3000-5000元。

  (4)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抓获其它刑事拘留以上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一人奖励1000元;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

  (5)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抓获的吸毒嫌疑人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每抓获一人奖励1000元。

  (6)群防群治力量或市民抓获的嫌疑人被行政拘的,每抓获一人奖励600元,行政拘留转劳教的,每名追加奖励400元。

  (7)事迹突出,情节感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可以另外给予奖励,奖励数额视情况由分局研究确定。

  (二)视频信息员奖励对象和发放标准

  1、奖励对象:

  (1)公安分局各单位视频监控工作人员。

  (2)辖区内二三类监控室视频监控工作人员。

  2、奖励标准:

  (1)利用视频协助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人员的,每名奖励3000元;协助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人员的,每名奖励2000元。

  (2)利用视频实时发现案件发生或嫌疑人出现,主动介入快速联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1000元,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行政拘留违法人员的,每名奖励600元,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转劳教的,每名追加奖励400元。

  (3)利用视频排查分析涉案图像,结合其他信息化手段和侦查方法综合研判,掌握重要线索破获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1000元,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行政拘留违法人员的,每名奖励600元,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转劳教的,每名追加奖励400元。

  (4)利用视频掌握嫌疑人清晰样貌和作案过程等视频资料,并附在案卷中作为证据使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1000元,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行政拘留违法人员的,每名奖励600元,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转劳教的,每名追加奖励400元。

  (5)破获重特大案件,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

  以上(2)、(3)、(4)项如是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绑架、涉枪涉爆、驾车抢劫、盗抢汽车、重大入室盗窃和操纵妇女卖淫等案件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

  (三)信息采集员奖励对象和发放标准

  1、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公安分局各办案单位应用公安基础信息直接比破案件的有功人员。

  2、奖励标准:

  (1)利用现场痕迹信息(含指纹、足迹、DNA)直接破案的,每破一宗案件,对派出所信息采集员奖励300元;对提取到现场痕迹物证的信息采集员,奖励200元;对实施比对的检验鉴定信息员奖励100元。

  (2)利用现场痕迹信息比破命案和市局以上督办案件的,每破一宗案件,对信息采集员奖励3000元;对提取到痕迹物证的信息采集员,奖励2000元;对实施比对的检验鉴定信息采集员奖励1000元。

  (四)社区警务和出租屋综管奖励对象和发放标准

  1、奖励对象:

  (1)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

  (2)我区所有出租屋综管员。

  2、奖励标准:

  (1)从2011年底起,凡是辖区内连续三年没有发生命案的社区警务室,给予奖励3000元,连续四年没有发生命案的,奖励4000元,依此类推。

  (2)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参照第五条第(一)款群防群治力量的奖励标准奖励。

  (3)出租屋综管员通过出租屋登记工作,掌握嫌疑人落脚点等重要线索协助破案的,每刑事拘留一人奖励1000元,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每名追加奖励1000元;每行政拘留或强制隔离戒毒一人奖励600元。

  (4)提供信息协助破获重特大案件,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每抓获一人追加奖励1000元。

  (5)在案件倒查、回访中,发现出租屋综管员登记的嫌疑人的信息准确的,奖励100元。

  以上(3)、(4)项如是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绑架、涉枪涉爆、驾车抢劫、盗抢汽车、重大入室盗窃和操纵妇女卖淫等严重暴力性、团伙性、系列性案件的,每抓获一人追加奖励1000元。

  (五)有奖举报奖励对象和发放标准(本条参照《深圳市公安局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实施细则》,奖励金由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专项奖励经费予以保障)

  1、奖励对象: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或协助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民。

  2、奖励标准:

  (1)举报刑事案件线索奖励标准:

  ①一般刑事案件。举报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1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300-500元;起辅助参考作用的,奖励100-300元。

  ②重大刑事案件。举报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3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500-1000元;起辅助参考作用的,奖励300-500元。

  ③特别重大刑事案件。举报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20000元;起重要帮助作用的,奖励2000-5000元;起辅助参考作用的,奖励500-2000元。

  一般、重大、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标准,按照司法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认定。

  (2)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奖励标准:

  ①起直接作用的:A级,奖励5000-20000元;B级,奖励3000-5000元;C级,奖励1000-3000元。

  ②起重要帮助作用的:A级,奖励2000-5000元;B级,奖励1000-2000元;C级,奖励500-1000元。

  ③起辅助参考作用的:A级,奖励1000-2000元;B级,奖励500-1000元;C级,奖励200-500元。

  在逃犯罪嫌疑人分为A、B、C三级,其中A、B两级为公安部通缉对象,C级为除A、B两级外在深圳市抓获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3)举报重大治安案件线索奖励标准:

  本条所指重大治安案件,是指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达到采取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的“黄赌毒”案件和各类侵财案件。

  根据举报线索每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或收容教育1人,奖励500-1000元;重大治安案件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200元;1起重大治安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0元。

  (4)公民协助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要求奖励的,每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1人奖励500-1000元;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200元;每刑事拘留或逮捕1人,属于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500-1000元,属于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3000元,属于破获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5000-20000元。

  第六条 报批及发放程序

  (一)群防群治力量奖励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1、申请报批。由各派出所办案民警填报《群防群治奖励金申请表》(见附表1),连同案件《刑事拘留通知书》或《逮捕决定书》复印件送分局保安办审核,审核通过后,送法制科审核案件的真实性,然后报分局基础办领导审批。对没有及时随案审批或漏报的,须在7日内办结补批手续。

  2、及时领取,按时发放。对审核合格的,由派出所经办人到分局财务核算中心借款发放。再办理报账手续,报账封面后需附《群防群治奖励金申请表》、《超限额现金支付理由书》、《奖励金发放表》(附表2)。

  (二)视频信息员奖励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1、随案报批。由各派出所视频研判民警填写《视频信息员协助破案奖励金申请表》(附表3),经派出所主要领导审核后,连同有关案件资料(图像)送分局视频大队审核。

  2、严格审核。由分局视频大队根据破案类型和视频所起作用程度,结合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法制科负责审核案件真实性,审核通过后报指挥处领导审批。对没有及时随案审批或漏报的,须在7日内办结补批手续。

  3、集中发放。分局视频大队根据各派出所奖励情况,统一填写《福田分局视频信息员协助破案奖励_年_月明细表》(附表4)到分局财务核算中心申领奖励金,领取后在每月视频监控例会时现场集中发放奖励金。

  (三)信息采集员奖励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1、随案报批。由办案民警填写《信息采集员奖励金申请表》(附表5),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连同有关案件资料送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审核。

  2、及时领取,按时发放。对审核合格的,由本单位经办人到分局财务核算中心借款发放。再办理报账手续,报账封面后需附《信息采集员奖励金申请表》、《超限额现金支付理由书》、《信息采集员励金发放统计表》(附表6)。

  (四)社区警务和出租屋综管员奖励金申请及发放程序

  1、申请报批。

  (1)社区警务室奖励金由社区民警填报《警务室奖励申请表》(见附表7),由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审核后报基础办审批。

  (2)出租屋综管奖励金由各社区民警填报《出租屋综管奖励金申请表》(见附表8),由派出所出租屋综管所兼任的教导员审批后,连同案件《刑事拘留通知书》或《逮捕决定书》及《抓获经过》复印件送分局基础办社区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基础办领导审批。须在10日内办结补批手续。

  2、及时领取,按时发放。对审核合格的,由派出所经办人到分局财务核算中心借款发放。再办理报账手续,报账封面后需附《出租屋综管员奖励金申请表》、《超限额现金支付理由书》、《出租屋综管员奖励金发放表》(附表9)。

  (五)有奖举报奖励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1、申请报批。奖励金申报由办案单位在查破案件后以领导批准的相关法律文书(刑事案件的《呈请破案报告书》,治安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为依据填写《深圳市公安局举报中心奖励审批表》(见附表10),按照标准提出奖励意见,按权限逐级报批。

  2、奖励发放。被奖励人可以直接或委托他人当面领取奖金,也可以要求通过银行转账领取奖金。发放奖金时,必须由2名民警经办,并与奖金领取人一同在《奖金领取凭证》(见附件11)上签名。

  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领取奖金的,由办案单位在确认被奖励人联系电话和举报内容后,办理转账手续,并按照《奖励发放凭证》(见附件12)要求填写上报。

  3、相关要求。

  (1)有奖举报奖励申请和发放工作统一由分局各单位有奖举报管理员负责统筹协调。

  (2)市民举报的线索必须按时录入违法犯罪有奖举报系统,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查证情况,查证属实的方可申请奖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有奖举报奖励范围:

  ①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线索。

  ②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线索的。

  ③公务人员在职权范围内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或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④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的特情、治安耳目举报的线索。

  ⑤被害人(事主)报案或提供线索的抓获的。

  ⑥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第七条 监督制度

  (一)公安分局法制科、预审大队、基础办、视频大队、刑警大队技术中队要认真审核案件材料,严格把关。

  (二)公安分局行政科每月汇总一次奖励金的使用情况,报分局分管领导、送分局奖励金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指导各经办单位建立台账。

  (三)公安分局监察科、基础办(保安办)每月定期检查各单位奖励金使用情况,确保奖励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受奖人员手中。

  第八条 通报制度

  (一)在新闻媒体上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保(治)安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褒奖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

  (二)分局每月定期通报奖励金的发放情况。

  (三)派出所将受治安奖励的情况通报保(治)安员所在单位,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但被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保密除外。

  (四)每季度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奖励情况。分局基础办负责向区委政法委(综治办)报告,各派出所负责向各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九条 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单位及经办民警对奖励金报批、申领和发放不及时的,分局予以通报批评。

  (二)单位领导截留挪用奖励金、或民警个人弄虚作假、私自占有奖励金的,根据情况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对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侦破案件受奖励的保(治)安员或其他见义勇为人员应当保密而不保密,或者对其本人及其亲属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民警及单位责任。

  第十条 档案管理制度

  各经办单位实行奖励金发放工作台账式管理,做好受奖人员的档案登记,受奖人的记录将作为保(治)安员评功评奖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日颁布的《福田区群防群治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群防群治奖励金申请表

  2、群防群治奖励金发放表

  3、视频信息员协助破案奖励金申请表

  4、视频信息员协助破案奖励明细表

  5、信息采集员奖励金申请表

  6、信息采集员励金发放统计表

  7、警务室奖励申请表

  8、出租屋综管员奖励金申请表

  9、出租屋综管员奖励金发放表

  10、深圳市公安局举报中心奖励审批表

  11、奖金领取凭证

  12、奖金发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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