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7-2020)》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14 00:00来源 : 区环水局 信息索引号 : /2018-4426828

  《深圳市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7-2020)》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深圳市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原规划》)于2015年5月通过人大审议后正式并颁布实施,该规划成为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导性文件。2017年,结合党的十九大最新要求以及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最新的管理要求和建设指标体系,福田区人民政府正式启动《原规划》修编工作。本次规划修编以2016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7-2020)》(以下简称《规划(修编)》)通过了专家评审论证后,相继通过了区政府七届三十次常务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于2018年5月颁布实施。

  二、对原规划的修编内容

  本次规划修编包括对研究文本、研究报告、研究图集进行了同步修编,概括起来主要有四大方面的调整:一是基础现状,规划基准年从2013年调整为2016年,《规划(修编)》的现状基础数据全部相应更新至2016年;二是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重新构建了《规划(修编)》指标体系,包括六个方面10大任务34项指标,并保留了“原规划”特色指标;三是规划内容,《规划(修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政策和新要求,深度融合辖区“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辖区实际,对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以及国际智慧城区七个方面进行了修编更新;四是重点工程,《规划(修编)》根据更新调整的规划内容,对《原规划》的重点工程进行筛选补充,最终确定了5大类50项重点工程。

  三、《规划(修编)》的总体考虑和目标

  《规划(修编)》是指导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其总体考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总体要求和部署,二是贯彻和服务于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三是对标国家规程和建设指标将福田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四是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亮点,五是围绕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目标,统筹协调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规划(修编)》的主要目标在于,围绕打造高品质综合环境、建设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目标,积极探索具有中心城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路径、新举措,加快推进福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格局完善、生态人居宜居、生态制度高效、生态文化繁荣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努力成为促进提升深圳质量、建设美丽深圳的新引擎,努力成为美丽中国中心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四、《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

  《规划(修编)》共包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智慧城区建设6大体系规划任务和智慧城区建设1个特色规划任务。

  (一)创新生态制度。从决策、评价、管理和考核四个方面建立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互动机制,通过健全绿色高效的决策制度、建立生态有价的评估制度和完善生态管理制度,同时推行生态优先的考核制度,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事项,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保护生态环境。实施水环境污染治理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水环境,深化大气污染源整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噪声污染管控力度,固废污染防治和再生利用,为福田区建设成为高品质综合环境、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提供生态环境基础,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福田,成为全国中心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城区。

  (三)优化空间布局。对空间布局和分区控制要求进行补充、优化和提升,以“划定生态红线、实施分区控制管理、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体系、优化生产生活空间格局”,换取生态系统的自我繁衍、休养生息,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空间格局。

  (四)发展生态经济。围绕打造“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的核心目标,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通过寻求生态经济发展新突破深化深港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土地利用集约化、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以科技创新带动生态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方面,实现生态经济质量和效益达到国际标准。

  (五)建设生态人居。参照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标准中生态人居建设指标,总结国际生态城市(住区)生态人居建设经验,结合深圳福田人居生态环境特征,构建便捷绿色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绿色空间生态服务功能,打造“建筑节能、环境舒适、生活便捷、出行绿色”的国际化宜居城区。

  (六)弘扬生态文化。构建符合福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人文特点的生态文化体系,多层次推进实施生态文化宣传、深层次的推进生态文化教育、高层次的生态文化载体建设,通过营造生态创建氛围和增强生态文化发展动力来夯实生态文明基础,让低碳行动、绿色出行、合理适度消费等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七)国际化智慧城区建设。一方面,建设智慧型生态文明城区,探索开发生态文明建设“APP”推广平台、支持民营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建设;扩大、完善环境监测范围,构建生态资源监控数据库,及建立生态监控体系平台。另一方面,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跨界河流综合治理、多部门合力“治噪”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动态监管方面,建立区域联防联控信息化管理机制。

  五、《规划(修编)》的保障措施

  《规划(修编)》的贯彻落实,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管理保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形成党委政府负责、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关心助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纵深发展。

  二是政策制度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在金融、教育、科技、人文等政策制度方面的优惠福利。探索区域间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方面合作新机制,探索构建“四规合一”管理决策机制等制度研究。

  三是建设资金保障。深化完善社会投融资体系,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增加财政支出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比例,完善生态文明相关资金审批和监管机制。

  四是科技人才保障。拓宽人才引进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培训机构;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设立创新奖励制度,落实对科技人才的各项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技术、人才、管理等领域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