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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及互动回应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1-04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 信息索引号 : /2019-5461805

  2018年1229日,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福田区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福府〔2018〕44号),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高标准打造“数字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强调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全国一流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出台了升级版的《深圳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并给各区下达了具体工作任务。结合福田实际,特制定《福田区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是《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圳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六个一”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实施方案》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便民、利民、惠民为主线,以优化政府职能、管理、服务为重点,以“一中心五平台百系统”为总架构,以数据融合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打造可感知、会思考、善指挥、有情感、能记忆的“城区大脑”。到2020年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六个一”发展目标,即“一图全面感知、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一号走遍深圳、一屏智享生活、一站创新创业”,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运作模式智能化,成为深圳建设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标杆区。

  四、《实施方案》遵循哪些建设原则?

  《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遵循五大原则,具体如下:

  (一)集约设计,共建共享。遵循国家、省、市标准规范,瞄准“放管服”改革的痛点和难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评价”,构建服务规范、信息共享的业务协同机制和功能完整、体系开放的技术支撑机制。

  (二)统筹推进,统分结合。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建设,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加强对全区信息化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三)政企合作,协同发展。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强化政府规划引导、业务协调、监督管理等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加强与行业优势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持续提升全区信息化建设成效。

  (四)智能引领,迭代创新。紧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前沿,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路径在公共安全、综合治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应用,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先行示范区,在智能城市、智能政府建设上持续发挥引领辐射示范作用。

  (五)机制健全,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和采集的数据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实行最严格的政务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应急处置方案,推动系统建设和安全评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打造安全、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体系。

  五、《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内容?

  方案提出了六大任务一是建设智慧城市指挥中心,构筑“区—街道—社区”三级智慧治理网络;二是建设预警监测平台,构筑“负一秒”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设综合治理平台,构筑“全链条”平战指挥体系;四是建设决策支持平台,构筑“多维度”分析决策辅助体系;五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构筑“不打烊”服务便民体系;六是建设基础技术平台,构筑“大集成”应用支撑体系

  六、《实施方案》如何实现建设目标

  《实施方案》分3个实施阶段。一是2018年主要夯实基础,重点推进指挥中心三级网络建设;二是2019年各部门全面推进;三是2020年要求深化重点样本,做强做实,推进智慧福田体系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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