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和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协作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2-15 18:16来源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索引号 : /2020-8349066
一、起草《福田区和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协作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明年是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局之年,《若干措施》有利于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好政策支撑。
二、《若干措施》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支持福田区和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协作发展,深化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支持内容是什么?
答:《福田区和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协作发展若干措施》适用于在福田设立面向对口帮扶地区(广西罗城县和环江县、广东和平县)项目的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等,或在对口帮扶地区利用标准厂房、标准园区等基础设施开展产业协作项目的企业。
本措施共计九条,内容包括措施的宗旨、支持对象、投资支持、产业空间租赁支持、物流支持、生产经营支持、开办支持、消费扶贫支持和附则等。
四、《若干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福田设立面向对口帮扶地区(广西罗城县和环江县、广东和平县,下同)项目的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等,或在对口帮扶地区利用标准厂房、标准园区等基础设施开展产业协作项目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