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8-27 17:39来源 : 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 信息索引号 : /2021-9090737
一、政策修订背景是什么?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可持续发展,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治理结构,精细化管理城中村,结合近年来我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进行修订。
二、政策修订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尊重历史、立足当前、创新改革、谋求发展”的思想,引导、帮助股份合作公司把握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发展机遇,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提升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水平和层次,发挥股份合作公司在福田区乃至深圳发展中的作用,构建和谐平安社区。
(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长远目标,通过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城市更新和产业规划、综合提升社区环境、促进人才引进,规范决策机制,厘清政府社会职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助推集体经济发展,构建宜业宜居社区,以实现我区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差异化可持续良性发展。
三、政策修订依据是什么?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福府〔2016〕29号)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2号)
《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规〔2017〕3号)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的通知》(福府办规〔2020〕5号)
四、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政策体系包括《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深圳市福田区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深埋绿化地扶持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等5个实施细则,主要从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社会治安补助、持续发展、深埋绿化地等方面对全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所涉及资金主管部门为区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等5个部门。
五、政策申请主体为哪些?如何申请?
(一)申请主体: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
(二)申请流程:由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资金受理、审核、上报及拨付工作。
1.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受理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公司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股份合作公司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制定本季度各股份公司应急队工资及消防器材维保补助资金明细表,报局领导审批——区应急管理局向区财政部门递交拨付计划,并按照规定拨款至各股份合作公司。
2.福田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股份合作公司提出申请——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进行初审——组织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现场考察研究,报区领导定性审核——项目概算审核、立项——项目招投标、办理项目开工手续,拨付补助的30%——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拨付补助的40%——项目审核——根据审核报告,拨付补助资金尾款,办理财务决算——股份公司负责保存工程资料。
3.福田区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专项资金:股份合作公司提出申请——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受理股份合作公司申请——联合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支持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实地审查工作——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出具初审意见——征求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支持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区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次年按相关规定将款项拨付给获得支持的股份合作公司。
4.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各股份合作公司填写《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申请表》——经辖区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审核并出具意见——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受理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对股份合作公司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按照实施细则中社会治安补助资金的计算方法,形成当年社会治安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向区财政部门递交拨付计划,并按照规定拨款至各股份合作公司。
5.深埋绿化地扶持补助资金
(1)深埋绿化地管理补助:股份合作公司在完成上一年度深埋绿化地管理费用支出工作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核准相关费用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按项目支出总额40%给予经费补助。
(2)绿化维护补助:股份合作公司在每年度11月份,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对绿化地损毁面积进行核实后报区民政局审议——经批准后股份合作公司在年底前对损毁处进行复绿——街道办事处对复绿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福田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参照城管部门一级公园绿地管养指导标准49%给予经费补助。
(3)工程项目补助:股份合作公司向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提前申报——经同意后开始施工——项目完成后,股份合作公司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项目补助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审核拟办意见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证工作并提出审批——区民政局对其给予补助,补助额不超过经核实款项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