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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20 16:03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 信息索引号 : /2025-125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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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文 号:
  • 信息索取号: /2025-125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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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配合市水务局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福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1个街道,划定图斑共计5个,总面积8.353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62%(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福田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福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福田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街道

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个)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km2

1

梅林街道

5

8.3537

  

附件2

图片1.png

图片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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