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30 17:35来源 :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制定该扶持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福田区致力于建设深圳“首善之区”“文化教育中心”,积极推进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该扶持办法的制定、出台,将填补福田区建区30年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相关法规的空白。
二、制定该扶持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十六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七条,加大涉及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律法规施行力度。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扶持都有明确规定。
此外,《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的制定,还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深圳市文物保护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制定该扶持办法的原则有哪些?
(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引导、扶持福田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传承及合理利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尤其是红色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非遗传承基地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
(三)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以宗祠、古墓等文物资源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合理利用福田区毗邻港澳的地理、人文优势,让子孙后代记得住乡愁,促进大湾区中华文化的普及和交流。
四、扶持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有哪些亮点?
《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共第九章三十六条,包括: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扶持;第三章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扶持;第四章“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扶持;第五章 “非遗”传承基地扶持;第六章 申报与验收程序;第七章 考核与检查;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九章 附则。涵盖对象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以及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单位和个人。
《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第八条、第二十条,对“未定级文物”和“非遗”传承基地的扶持,是本扶持办法最大的亮点和创新点,得到深圳市文物专家、非遗专家的一致肯定。此外,该扶持办法采用第三方专家组复审、考核与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作用等创新机制,将有力确保扶持工作中的公平、公开、公正。
五、扶持项目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查看“发布通知”;2.备齐材料“递交申请”;3.等候福田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4.经过专家“现场复审”;5.福田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6.复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扶持办法有无期限,有效期是几年?
有。《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的有限期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福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