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 常见问题

2026福田“市民共享空间”免费招募中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2-06 11:56来源 :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2026年共享空间实现全面升级提质,通过展厅、沙龙、排练室的共享构建起“展览+交流+创作”的完整文化链条,三大场景各有侧重、配套完善,此次招募共四个展厅:音乐主题馆一楼展厅、梦工场一楼展厅、戏剧主题馆二楼展厅、非遗主题馆二楼展厅总面积共832.44㎡,五个沙龙空间:音乐主题馆一楼沙龙空间、非遗主题馆二楼沙龙空间、戏剧主题馆二楼沙龙空间、舞蹈主题馆一楼沙龙空间、梦工场一楼沙龙空间总面积共864.4㎡,八个排练室:音乐主题馆311排练室、非遗主题馆303排练室、戏剧主题馆203排练室、舞蹈主题馆601排练室、梦工场403、404、501、502排练室总面积共801.3㎡。

  合作方式:

  (一)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提供场地,保障场地内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运行,参与使用方的相关设计,监督使用方的进场撤场、设备调试、物料设计等,协助使用方开展宣传工作;(二)使用方负责舞美设计、设备调试及操作、安全管理,负责现场运行、现场卫生,教育活动实施等;(三)活动与项目属性及其开放形式1.共享展厅:展览应保障公益属性,公益免费优先,收费展览需双方共同确定公益收费展览相关的收费标准,以场地置换的形式进行公益低票价展览;2.共享沙龙空间:沙龙活动应保障公益属性,以公益免费的形式开放参与;3.共享排练室:使用方不得利用场地开展有偿服务、收费培训、商业促销等盈利性活动。(四)若使用方开展的活动及项目存在效果不佳或影响共享空间开放品质的情形,中心有权要求使用方进行调整或提前终止活动及项目(含展览、沙龙活动、排练等项目)。

  活动及项目内容要求:

  (一)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文明风尚。(二)符合群众需求,体现创新意识。(三)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内容高雅、方式创新,融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同时应配套设计公教活动内容。(四)能够充分展示深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宣传和传播深圳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形象。(五)展示内容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突出启发性、互动性、趣味性;舞美、音乐等与活动内容融合度高、美观、氛围感强。(六)舞美的设计符合场地条件,施工操作、演出内容、安全措施等应符合行业标准和福田文体中心相关要求。(七)严禁涉及宣扬暴力、恐怖、色情、赌博、迷信等违法违规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严禁传播负面消极、歪曲历史、抹黑英雄烈士的言论或情节;严禁出现损害国家形象、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台词、动作、画面及配乐。(八)中心有权对共享空间使用过程进行现场巡查。如发现内容违反上述要求,可立即终止其使用资格,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使用权限并列入“黑名单”,将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申请方式:

  申请人资格:申请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区内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二)无违法犯罪记录、有独立策展能力的个人,并已与具有展览组织能力的合作方签订相关展览合作协议。(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独立策划沙龙活动能力的个人,并已与具有沙龙活动组织能力的合作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组织和管理所排练项目团队的能力的个人。

  申请材料提交 :

  共享展厅 :1.申报表格: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意向方),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报表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容。

2.png

  2.意向方简介:需包含已举办过的展览简介(可附带高清现场照片)、准备实施展览项目计划简介、共享展厅使用计划。3.展品图片、简介:应提交此次申报展览的主要、代表性展品的简介,附带展品图片。4.提交时间:在2026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表格、意向方简介等相关材料压缩发送至邮箱:qzwhb@szft.gov.cn。5.注意事项:(1)档期以1-2个月为一个档期(含布展、撤展),展览展出时间一般为1个档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档期,以各展厅协调安排为准;(2)参与“市民共享展厅”招募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可自行勘查现场,并结合展览理念提供完整布展方案。布展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理念、整套设计图、效果图、展品清单、展品效果图等,且所提供设计图须与场地相符、尺寸标注准确;(3)未能按所申请展期执行展览(含取消展览、提前撤展、展览延期等情况),须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中心同意后进行。

  共享沙龙空间:1.申报表格: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意向方),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报表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容。3.png                         

  2.意向方简介:需包括意向方简介、拟实施的沙龙活动策划方案等相关材料。3.提交时间:需在拟使用日往前推30天,提交场地使用申请,将申报表格、意向方简介等相关材料压缩发送至申报场馆负责人的邮箱:音乐主题馆沙龙空间邮箱:653053464@qq.com咨询电话:罗老师 25319217-8616非遗主题馆沙龙空间404209709@qq.com咨询电话:李老师 18002562019戏剧主题馆沙龙空间邮箱:xijuguan@szft.gov.cn咨询电话:王老师 82897500转8879舞蹈主题馆沙龙空间邮箱:86016051@qq.com咨询电话:潘老师 25904515梦工场沙龙空间邮箱:1329451321@qq.com咨询电话:吴老师 253199484.

  注意事项:(1)2026年沙龙空间单场档期为1天内的一个时间段(具体时段需与场馆沟通确认),并服从场馆协调安排,涉及多场次多时段,应提交档期需求明细。按活动开展实际需求申请(含设备调试及彩排等);(2)参与“市民共享沙龙空间”招募的社会机构或个人,须按沙龙活动开展的具体计划(可自行勘查现场)提供完整策划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简介、团队/个人简介、效果图、设备清单、相关设计等。

  共享排练室 :1.申报表格: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意向方),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报表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容。

4.png

  2.意向方简介:意向方简介、项目内容简介、团队人员信息、已开展过的排练信息等相关材料。3.提交时间:需在拟使用日往前推30天,提交场地使用申请,将申报表格、意向方简介等相关材料压缩发送至申报场馆负责人的邮箱:音乐主题馆排练室邮箱:2516402814@qq.com咨询电话:罗老师 25318321非遗主题馆沙龙空间404209709@qq.com咨询电话:李老师 18002562019戏剧主题馆沙龙空间邮箱:xijuguan@szft.gov.cn咨询电话:王老师 82897500转8879舞蹈主题馆沙龙空间邮箱:86016051@qq.com咨询电话:潘老师 25904515梦工场沙龙空间邮箱:1329451321@qq.com咨询电话:吴老师 253199484.

  注意事项:(1)1个月内申请方原则上只可使用一个场馆内的共享排练室2次,并服从场馆协调安排,如有特殊情况或需求,申请方须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含详细的档期需求及具体情况说明),经中心同意后进行;(2)每次排练必须满足各排练室的最低使用人数;(3)参与“市民共享排练室”招募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可按排练需求,自行勘查现场,再提交相应申请。

  2026年福田“市民共享空间”申请超简单,流程简化更便捷,让空间被创意点亮,让文化因你我而生,我们等你来共创~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