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信访局 > 常见问题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如何接待来访?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3-06 09:30来源 : 福田区信访局

  《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