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信访局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2-14 10:47来源 : 福田区信访局
(一)负责指导、协调、督办全区信访工作,处理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访活动,处理区领导电子信箱有关信访件。按《信访工作条例》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工作、行政处分建议。
(二)处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组织指导对重大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
(三)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整理、交办、办理和督办。
(四)负责区信访大厅的管理、协调和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和研判报告。组织开展政策性、全局性信访事项和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调研,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组织指导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六)负责信访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信访系统人员培训。负责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开展信访系统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
(七)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绩效考评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区信访局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智慧信访”建设,从源头研判、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推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