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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田区信访局(应急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 2012-03-14 00:00来源 : 区信访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应急办)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信访局(应急办)办公室(地址:福民路123号区委会堂307室;联系电话:0755-82918516 )。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忠民局长任组长,黄海林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安排了3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录入、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包括机构概况2条、机构领导1条、内设机构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4%;年度工作总结1条,占总体比例为:1.8%;财政预决算1条,占总体比例为:1.8%;网上咨询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6%;区长信箱回复选登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4%;网上投诉选登3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0%;。

  (二)公开形式

  我局严格按照《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在“福田区应急指挥中心网页”网页上宣传本局有关信息;在区信访设立法律、法规单行本派发点。为方便群众,成立了福田区信访大厅,并在大厅设立导访员,大大方便了群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3人,同2010年相比,增加1人。

  (二)有关信息费用收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和诉讼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55人次,占总数的70.5%;电话咨询51人次,占总数的23.2%;网上咨询14人次,占总数的6.4%。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政务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在诸多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如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对于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可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依法不能公开上把握不准。今后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管理,自我监督,及时更新需公开的政务信息;二是深入学习《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福田区信访局(应急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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