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福田区政府香蜜湖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0-19 17:19来源 :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福田区政府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拟就推动出台《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书的规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福田区政府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听证目的

  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减少民间纠纷,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听证内容

  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书的规定》(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欢迎年满18周岁、有意愿参加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推选代表一名)报名参加。参加听证会的人数确定为8人,我办将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听证参加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我办确认后为有效申请,听证人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五、报名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18:00

  六、听证会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上午10:30

  七、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1号香蜜湖街道办事处210会议室

  八、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申请人经我办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农林路1号

  联系人:廖毓;联系电话:181****1607 。

  邮箱:xmhb@szft.gov.cn

  十、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二《听证参加人申请表》,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xmhb@szft.gov.cn。

  特此公告。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