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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蜜湖街道2015年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1-03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2015年,在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香蜜湖街道坚持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稳定,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积极创建法治街道,努力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街道党工委将法治街道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根据福田区普法领导小组印发《福田区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拟制了全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推动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街道结合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书,细化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二是抓好机构建设。街道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游担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伍悦桥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构建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街道工作组织体系,确保法治街道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顾问制度。街道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能审核街道对外发布的文件及对有关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尤其是今年经济环境比较困难,破产倒闭企业较多,我街道在员工维权方面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意见,特别是在处置港创混凝土搅拌厂环境污染纠纷、三菱汽修厂租赁纠纷、龙塘尾破山开路事件中均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法律意见,并为街道业务部门进行法律顾问的前置审查合同89份。 

  2015年,我街道无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符合制定机关职权范围,依据充分,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二、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行政决策规范。今年以来,街道修订完善了党工委议事规则,制定了书记办公会、街道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各中心的会议等制度。街道各项行政决策做出前均经过党工委集体协商决定,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涉及民生领域的群众参与决策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重大决策坚持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2015年,我街道无提请区政府决策的事项。 

  二是政府合同规范。街道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承担明确,风险防范到位。2015年,签订购买各类服务承包合同89份,涉及金额近500万元。街道法律顾问均对合同审查,并出具司法审查意见书,审查后上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通过。 

  三是信息公开到位。街道充分整合多种信息公开资源,依托行政服务大厅触摸屏、工作站信息栏、网站等媒介全面加强公共事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街道在决策前都进行合法性论证,咨询相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才最终实施。2015年,我街道积极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成立“微实事”项目审批小组人才库和“两代表一委员”组团式进社区名单,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根据《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2015年,我街道无需要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妥善处置信访事项。2015年1-10月,我街道共受理信访件293宗,其中市长专线12345信访件245宗,区转发信访件38宗,街道直接受理10宗,对属于我街道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及时妥善处理,回复率为100%,到期办结率为100%。全年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的集体、越级访。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是严格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认真执行《深圳市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2015年,我街道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2015)深福法行初字第325号。该案件于2015422日开庭,还未有判决结果。 

  四、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街道党工委组始终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法律进机关”工作方案及街道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宣传了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知识,尤其是对从事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等工作的人员,我街道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参加上级组织学习等方式,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 

   二是配备法制专员。香蜜湖街道按照《关于建立福田区政府法制专员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配备了一名在编在岗公务员为法制专员,法制专员设在司法所。专员积极参加处理本届到涉法事务,认真审查各类合同,制作司法审查意见书,为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各个部门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三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街道各执法部门梳理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规范了执法流程,运用执法系统即时上报,通过每周例会点评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队员未受过任何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是工作作风良好。制定街道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案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制度措施,营造厉行节约、反对奢华、风清气正的大氛围;完善重大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主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责任倒查;建立经常性工作纪律检查纠风制度,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错必纠。一年来,领导班子成员无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无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事件发生。 

  五、普法工作情况 

  街道从人、财、物等方面,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持保障:一是经费落实。根据街道实际,每年均足额安排专门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确保普法经费不少于人平1元,并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各社区、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各社区的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尾有总结。及时向普法主管部门报送本街道普法工作信息和经验做法,积极投稿。三是场地落实。努力建立巩固法制教育基地,发动辖区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媒体和其他视听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辖区的9个法制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换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各种普法宣传材料10万余份。四是机制落实。积极与律师事务所签定联动协议,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建立定点联系,共同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在辖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制培训、义务法律咨询25场次,派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4500多份。五是队伍落实。街道有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和法制文艺队伍,每年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和晚上的时间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六、创新法治建设项目 

  街道把“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建设法治社会的一项民生实事举措,扎实推进。目前,街道辖区实现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195次,服务249人次,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社区法律顾问根据社区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提高重点人群的法律意识。除了解决疑难纠纷,更是深入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法律志愿者实行联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辖区特点,提出纠纷解决方案。法律顾问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协助指导各类民生微实事,推动了辖区多项复杂疑难问题的解决。如:推动解决了北环福龙路段涵洞照明灯缺失且照明效果差,影响居民通行问题;丰盛町地下管网问题以及明德实验学校交通拥堵问题,等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香蜜湖街道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创新观念,与时俱进,坚持依法执政,深化普法教育,发展基层民主,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切实提高了街道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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