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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蜜湖街道2013年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10-15 00:00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2013年,香蜜湖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稳定,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全民法制教育,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我街道自查评为95分,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以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为主线,加快推进法治街道建设,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街道党工委将法治街道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书,细化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严格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三是抓好机构建设。街道专门成立了建设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毅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郭智胜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构建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制度规范

  一是政府合同规范。按照权限程序,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街道办2013年签订购买法律及保洁服务承包合同4份,涉及金额约1200万元/年,这些签约单位均为区政府采购中心中标单位,合同约定条款均有街道法律顾问作前置法律审查后上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通过。

  二是前置法律审查。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街道在决策前都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才最终实施。社区在积极推行落实各项工作时也会征求“所所结对”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工作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各执法部门梳理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规范了执法流程,运用执法系统即时上报,通过每周例会点评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队员未受过任何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街道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案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制度措施,全面梳理、制定和修订街道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厉行节约、反对奢华、风清气正的大氛围;完善重大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主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责任倒查;建立经常性工作纪律检查纠风制度,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错必纠。

  本年度,我街道没有需要提请区政府法制机构审查要审议、制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行政决策。今年以来,修订完善了党工委议事规则,制定了书记办公会、街道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各中心的会议等制度。街道各项行政决策做出前均经过党工委集体协商决定,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信息公开,充分整合多种信息公开资源,依托行政服务大厅触摸屏、工作站信息栏、网站等媒介全面加强公共事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事关辖区居民生产生活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条件、过程、结果及权力流程图已全部实行100%公开。

  三是党内监督。全面梳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通过自查、评议等方式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共计60余项、确定廉政风险点43项,制定防范措施52条,规范优化流程20多项,编制廉政风险防控统筹图13幅,抓好落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举止,领导班子成员无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本年度,我街道没有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需要组织听证的重大事项,没有需由区政府法制机构或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没有需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职责法定规范

  一是强化内部机构整合。完善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中心、社区建设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安全中心内部制度,建立各中心(办)工作信息地图,完善各项基础性工作台账;出台主办、协办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完善请示汇报制度。完善窗口服务岗位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能力,缩短办事时限。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街道执法、安监、租赁等各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执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执法人员在立案、调查、询问、送达、处罚等一系列执法环节上,都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办理处罚案件;街道执法队共行政执法228宗,出租屋管理所行政执法68宗,安监科办理24宗,均按照上级执法系统流程进行操作及审批。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无越权执法行为,没有出现因执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本街道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并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种预案,组织民兵队伍,配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并组建了12支义工服务队,拥有注册义工1920名。

  五、行政监督情况

  一是坚持执行“两代表一委员”日常接访制度。在街道八个社区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和人大代表工作室,每两月开展一次党代表进社区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并接受居民群众的日常预约接访,对社区法制建设和街道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2013年街道认真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建议共15条,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同时针对侨香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创新工作,专门邀请了“两代表一委员”分批分次进行现场视察调研,对改革创新的法理、法制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

  二是借助“党群议事会”搭起老百姓知心台。将“社区大家谈”、居民议事会、议事厅、党员议事会、“社区大讲堂”等多种议事形式进行组合,建立了以社区综合党委为主体的“党群议事会”,广泛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党群议事会”,并吸纳社区居委会、老人协会、邻里互助会、社工组织和物业管理等驻社区单位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每月召开一次党群议事会,重要提案和建议随时开会,统一议事会的固定场所,设立常设机构和人员。同时,设立了“党员好建议奖”和“居民好提案奖”,激发了党员群众参与社区民主和居民自治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各部门行政服务、行政审批及其他对外行政管理事项全部按规定对外公布,简化办事程序,在政务大厅建立科室负责人每天值班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推卸责任,缓慢拖沓,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加强督促,推动形成勤政、务实、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

  六、法治思维培育

  一是落实普法规划。街道与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建立健全了街道法律顾问制度及法律咨询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法律进机关”工作方案及街道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宣传了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知识,街道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法律普及率达到了100%。街道党工委坚持每月学法,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0多场。

  二是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在香岭社区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在社区组织“党群议事会”时,我们强化法治思维,“以案说法”引发了现场热烈的讨论,党员们就如何通过食品安全法保护自身权益,如何建立有效的举报渠道等问题都提出了可行性建议,现场还邀请律师代表,以案析法,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三是法治文化培育。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 利用楼宇电视、显示屏等新型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广场,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13年,以文艺宣传和文体活动为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参加人数达 8400人次,大大提高社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参与性,使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希望。

  七、普法工作情况

  街道从人、财、物等方面,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持保障:一是经费落实。根据街道实际,每年均足额安排专门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确保普法经费不少于人平1元,并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各社区、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各社区的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尾有总结。及时向普法主管部门报送本街道普法工作信息和经验做法,积极投稿。三是场地落实。努力建立巩固法制教育基地,发动辖区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媒体和其他视听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辖区的9个法制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换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各种普法宣传材料10万余份。四是机制落实。积极与律师事务所签定联动协议,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建立定点联系,共同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在辖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制培训、义务法律咨询15场次,派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4500多份。五是队伍落实。街道有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和法制文艺队伍,每年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和晚上的时间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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