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4-23 00:00来源 : 香蜜湖街道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香蜜湖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情况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香蜜湖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农林路1号;邮编:518040;电话:83702233;传真:83710910;香蜜湖街道网站:http://www.szft.gov.cn香蜜湖街道)
一、综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香蜜湖街道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阳光理政、制度唯上”,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及市区相关要求,香蜜湖街道在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注重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努力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根据区信息中心要求对街道办事处信息进行了重新筛选、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0条,业务类信息122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57条。信息量较大部门是综合办公室、安全保障中心及计生、租赁等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一是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党工委、办事处的规范性文件,如《绿色香蜜湖发展纲要》、《打造绿色政务暂行办法》等。二是社区建设方面。公开了《香蜜湖街道创建市、区级平安和谐社区工作方案》等。三是涉及民生的有关事项。公开了民生工作意见、行动计划等。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公共卫生建设规划。教育方面,公开了教育工作奖励办法、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划生育等信息。四是机构和人事方面。街道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街道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香蜜湖街道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互联网。在福田政府在线公布街道概况、组织机构、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社区建设等信息。市民通过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信息公布栏及触摸屏;三是各社区信息公告栏。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无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未发生针对街道机关和社区工作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