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2020-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09 17:14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20-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项目
2.预算金额:181800元以内(此价格为报价控制价,超控制价则报价无效)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评估工作组对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 措施建议等的落实情况。同时,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评估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评估工作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评估工作的,对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和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现场评估是通过座谈问询、审查资料、查阅文件、走访核实 等方式了解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到位,了解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现场评估工作方式:
(1)资料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核查。
(2)座谈问询。了解事故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文件。对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核实;
(4)走访核查。赴责任人员单位或羁押场所核查有关情况,赴相关地区和单位、涉事企业、同类企业实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评估工作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根据要求形成评估报告,根据事故总起数,评估工作组应打造不低于项目整体数量80%的精品案例,并协助本单位制定《福田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或指引》。
4.项目要求:
(1)需提供对应专家资质及证书;
(2)该项目需通过福田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项目组验收符合达标,并不存在扣分情况方能验收通过,如存在扣分情况按照扣分比例支付费用;
(3)需安排人员驻点办公。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后结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及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一);
5.项目方案及报价;
上述全部资料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
四、投标时间及提出质疑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1月17日之前送达到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豪园居4栋4楼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科,并于该时间内将投标文件盖章版扫描成PDF文本形式发送到福田区应急管理局邮箱:ajj@szft.gov.cn。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十份)均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后进行密封投送,且必须在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必须在邮寄包装外明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费自付,否则拒收。为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标资料尽量以邮寄方式递交。
针对此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在此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及时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完全同意此公告所有要求并在中标后不能提出任何项目投标要求相关异议。
五、本招标公告所有内容解释权归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豪园居4栋4楼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科
联系人:何家玥 座机:0755-83510167(13925212554)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