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应急管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园岭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智慧工程“1·29”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5-22 17:4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11时20分许,福田区园岭街道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智慧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要求,福田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市住建局、区住建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园岭街道办等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此起事故调查工作。

  在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委托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对涉事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鉴定结论认定:当事人操作涉事设备行走期间,涉事设备的控制系统发生偶发性异常故障。鉴定报告出具后,事故调查组召开事故性质分析会,鉴定机构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介绍了事故发生经过和机械鉴定结论分析情况,根据鉴定结论认为涉事设备的控制系统发生偶发性异常、故障系作业工人无法预见的情形。经事故调查组认真讨论分析,认定该起事故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3〕143号)中第一章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进行核销的情形,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建议依法依规对该起事故申请核销。

  现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应急〔2023〕143号)的要求,现将园岭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智慧工程“1·29”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

  对该起事故调查结果的定性若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并应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受理电话:0755-83510167

  联系人:叶家彤、符瀛曦

  邮箱:sgdck@szft.gov.cn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9楼

  邮政编码:518000

  附件: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勘查鉴定报告》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