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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深圳市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01 16:51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为完善福田区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福田区零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深圳市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二、听证事项

  针对《深圳市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4年8月30日(周五)15:00

  听证地点: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9楼2923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认,不需另行报名。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非部门陈述人名额不超过10人,申请人数超过限额的,按随机抽取方式决定参加人选。

  五、听证申请人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邮箱报名:申请人可下载本公告的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hk@szft.gov.cn。申请人请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二)邮寄报名:申请人可下载本公告的听证会报名表,填写后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豪园居4栋4楼408

  (邮政编码:518000),并注明“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听证报名”字样。申请人个人信息填写要求同上。

  (三)听证代表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14日。

  联系电话:0755-88999672,电子邮箱:whk@szft.gov.cn。

  、听证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听证会通知书》出席听证会。听证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机关,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发言,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听证代表可以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陈述。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必须客观真实,可以就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要求听证代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听证会结束后才提交证据材料的,应于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提交。

  (四)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扰乱听证会秩序。不听从制止,严重扰乱秩序的,听证主持人可中止听证,并向有关部门建议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零散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2.《听证会报名表》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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