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13 16:38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听证会公开的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方某友”关于沙头新洲南村房屋装修工程“3·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时。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智慧福田一楼小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08月22日前向本局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刘工 联系电话:0755-8291898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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