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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购买档案中介服务 开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6-01 14:41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购买档案中介服务开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此价格为报价控制价,超控制价则报价无效),按实际整理数量结算。

  3.项目内容:

  预计形成档案12000件(1.包含原区安监局2002年-2019年2月;2.区应急局2019年3月-目前),按照档案分类方案对党群工作档案、业务管理档案、 实物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档案等档案进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包括制作档案目录、文件装订、编写页码、编写件号等),并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整理归档。部分档案按照《福田区档案馆接收档案进馆方案》要求协助整理、移交进馆。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档案整理项目完成,5.安全及保密责任预估3个月。

  (1)中标方在整理档案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采购方的档案,中标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将采购方档案资料损坏、涂划、丢失;严禁携带摄像功能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加工整理场所;严禁复制资料或将资料带离加工整理场所;采购方可随时进行合理抽查。

  (2)中标方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档案整理工作,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中标方、中标方员工所签的保密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出现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档案损毁、不接受采购方工作人员合理检查等情况事件,中标方及其员工承担连带责任。

  (3)中标方确保在加工整理期间,不出现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损毁等事件。一旦出现,及时报告采购方,且采取一切必要的方式和措施,减少影响及损失的扩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及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一);

  5.项目方案及报价;

  上述全部资料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

  四、投标时间及提出质疑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6月7日之前送达到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办公大楼29楼2915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十份)均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后进行密封投送,且必须在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必须在邮异议。

  五、本招标公告所有内容解释权归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寄包装外明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费自付,否则拒收。为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标资料尽量以邮寄方式递交。

  针对此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在此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及时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完全同意此公告所有要求并在中标后不能提出任何项目投标要求相关异议。

  单位名称: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9楼

  联系人:刘先生              座机:0755-82919887

  福田局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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