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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田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3-19 00:00来源 : 区安监局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办公大楼2910室,电话:82917696)。 

  一、概述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局长罗希德任组长,副局长王植凯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采取局领导分管各科室、科室负责人主抓各科室的形式,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认真搞好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此召开了两期培训会,各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对《条例》进行了认真解读,讲解了相关的保密规定,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等业务知识培训等。 

  (三)加强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努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我局对外服务的第一窗口。二是认真拓展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改进了档案馆等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功能,完善行政职权梳理。 

  (四)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涉及民生方面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机构信息、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并将公开任务明确到各科室,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7条,其中工作动态110条,执法类167条,部门文件21条,机构职能类8条,法律法规类36条,报告总结、事故分析及预算类等10,其他20条。通过其他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6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局201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主任总体协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与上年度持平。 

  (二) 经费情况 

  2014年本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1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6人次,占总数的11.9%;电话咨询168人次,占总数的77.1%;网上咨询24人次,占总数的11%。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改进措施 

  2014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少、范围窄,工作进展缓慢;三是相关的制度尚待健全。针对上述问题,2015年,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三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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