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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田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3-10 00:00来源 : 区安监局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办公大楼2910室,电话:82917696)

  一、概述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构

  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局长罗希德任组长,副局长王植凯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采取局领导分管各科室、科室负责人主抓各科室的形式,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科学规划,优化目标

  根据《条例》和上级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并结合部门职责功能,认真编制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执法队伍等,方便了公众查阅。

  (三)规范运作,健全制度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界定主动公开范围,依法处理;按照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原则,做到应该公开的主动公开,涉及目标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先审核把关,后批准,再公开的工作流程填写拟公开信息审批表,逐级把关,并制定了年度报告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质量。

  本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直接费用支出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6条,其中工作动态85条,业务工作60条,部门文件63条,机构职能类12条,法律法规类55条,报告总结、事故分析及预算类等33,其他81条。通过其他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5条。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主任总体协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与上年度持平。

  (二) 经费情况

  2013年本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6人次,占总数的7.9%;电话咨询167人次,占总数的82.2%;网上咨询20人次,占总数的9.9%。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2014年,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服务大厅中的各项功能;三是严格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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