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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09-28 00:00来源 :

  为了保障全区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区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长:王晓彬 电话:13602563065

  副组长:黄勤友 电话:13602528538

  李吉南 电话:13502818963

   员:赖运添 陈元发   各学校校长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报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当地派出所。

  2)报福田区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 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已参加校产保险的,学校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 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政府领导、教育局、学校领导、学校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区教育局、区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市教育局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防疫站、政府领导,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区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向教育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3)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5)根据事态程度,分别向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特别提醒:凡是发生上述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交警、安监、卫生等部门报告(2小时以内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积极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及时抢救受伤师生,疏散现场师生和贵重物资,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对外来暴力侵害行为,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稳定师生情绪,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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