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津贴如何咨询?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22 09:40来源 :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深圳市民可申请:① 具有本市户籍;②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③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④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新增的奖励对象可申请:① 已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② 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深圳户籍,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您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选择深圳市户籍地所属社区然后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如已在线上办理,无需再前往户籍所在地重复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园岭街道公共卫生中心电话:0755-253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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