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独生子女免费申办意外伤害险如何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2-27 00:00来源 : 区园岭街道办

  关爱对象:本次免费办理保险的对象为福田区户籍且年满60天至14周岁(含14周岁,即200191日至2016630日期间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保障对象含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   

  参保条件: 申请家庭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生子女本人需为福田区户籍居民;    

  2.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需为福田区户籍居民(如父母离异或丧偶,则抚养独生子女的父或母需为福田区户籍居民);    

  3.20161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需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11日(含)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需通过其户口本来确定为独生子女即可。   

  特别说明:已成功申请生育政策内二孩的家庭不符合参保资格。    

  保费来源:由福田区政府财政统一支付,无需个人承担。    

  保险期间:一年(自201691日起至2017831日止)。    

  申报时间: 2016616日至2016816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办理方式(2   

  1.上门申请:群众携带全家户口本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到独生子女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申请。       

  2.微信申报:1)关注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官方微信并进入;   

  2)点击深圳市计划生育险在线报名标题;   

  3)录入父母任意一方身份信息绑定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官方微信;   

  4)选择子女户籍所在区(福田)进行申报:    

  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可按以下指引进行申报,对于符合参保条件但又微信申报不成功的家庭,则请上门申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