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请问已婚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的程序?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09-02 00:00来源 :

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社区工作站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街道计生机构。街道计生机构应接到《申请表》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