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岭街道物业城市改革“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2-02 15:35来源 :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城市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现聘请三方专业公司提供物业城市改革服务,在辖区范围内按照“稳步推进、有序展开”的思路开展物业城市城区治理创新模式。引进“物业城市管家”搭建街道层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深化网格管理、整合下设各服务专线,实施综合巡查服务外包指标考核、平台服务外包指标考核及数据分析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供应商需成立不少于7名城市管家的项目运营小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运营管理,组建统筹管控的专业化城市管理团队,对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市容市貌管理等业务实行间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心管理建设、团队建设和专家指导,推动运管中心实现城市市政管理、专项设施维护、社区综合治理等各项服务板块整合,力争实现标准化管理;
(2)筹划建设数字化指挥中心,逐步实现城区运营管理各类信息资源统一采集汇总;
(3)制定工作报告,及时总结服务经验形成总结报告;
(4)探索基层治理创新路径,并制定有建设意义的调研报告和规划。
(5)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等各项培训,建立物业小区市容环境考核标准,压实物业主体责任。
中标供应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街道物业城市管理大数据的梳理整合、对街道购买服务项目的品质调研、研究梳理整合街道购买服务项目保障力量、结合“政务通”端口搭建物业城市管理平台、对街道持续深入推进物业城市模式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咨询、提供对街道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督考核并提供管理意见。
2、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3、项目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8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须知
1、响应方案及报价。投标方须按照采购需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项目费、税金、各类保险费、风险金、服务费、辅助费用等一切费用的总和(需附报价单及费用构成明细),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索赔,合同价以甲方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服务项目审核价格为准,采购方有权依据相关法规条款、上级文件要求等对服务项目制定相关考核条款作为服务费用支付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2月6日止。
3、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
3.1响应文件至少包含:
(1)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简介;
(5)企业资质情况;
(6)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服务要求、项目整体运作规划和管理、质量保障方案等;
(7)投标报价表。
3.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6日17点;
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处理,响应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项目接受邮寄或上门递交,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532栋园岭执法队601室),13312908537。
4、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召开项目评审会议,经评审后将中选供应商名单公告公示。未中选者将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