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岭街道2017年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17 00:00来源 : 区园岭街道办
2017年,在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园岭街道深入开展法治街道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街道管理法治化建设等工作。积极创建法治街道,努力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决策能力。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把建设法治街道作为街道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切实保障法治街道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行,街道专门成立了建设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并在司法所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构建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制定详细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拟制了全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推动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明确标准,规范运作。制定法治街道任务分解表和台帐,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建设责任,把建设目标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经费保障,统筹安排。为保证法治街道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对该项工作预留充足的资金,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街道2017年街道法律专员与法律顾问对上街道党工委会议的7份会议要中的涉法事项进行前置法律审后,上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通过。
(五)注重结合,强化考核。把法治街道建设活动列入部门及社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并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体系,定期检查督导,并多次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的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民主行政决策,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一)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机制。街道完善并执行街道党工委相关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建立涉及民生领域的群众参与决策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重大决策坚持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逐步扩大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广度和深度。制定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工作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降低决策风险。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街道在决策前都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付诸实施。
(三)加强党内监督。制定《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党风廉政信息公开信息采集传输办法》及《党风廉政信息公开信息反馈处理办法》等工作制度,扎实建设街道、社区两级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等制度,严格依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抓好落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举止,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一年来,领导班子成员无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无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民主法治建设的指导。一是指导基层企业工会组织建立并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进企务公开工作,采取“财务民主、账目公开、定期通报、接受监督”的透明理财制度。二是依法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就业登记的宣传和办理工作,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在企业劳动保障、工资待遇、就业培训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力。
(五)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我街道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依法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执行《深圳市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组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传票、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报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2017年我街道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及被提起法院诉讼的事项。
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法治政府建
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要求。2017年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布置下园岭街道按计划要求完成长城、南天、鹏盛、上林四个社区工作站创建法治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创建法治街道“四级同创”工作。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访前工作室”。在司法所设立访前工作室对信访事件进行甄别、疏导、分流70多宗。有效地推进法治街道建设,深化街道的信访法治化改革、实现诉访分离、为民办实事。
二是继续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2017年1月份街道司法所与北京隆安、北京东元广东开野、广东五维、广东穗江5家律所的7名律师,签订了进驻我街道的7个社区工作站,成为社区工作站的法律顾问,为辖区居民提法律服务。园岭司法所组织辖区7个社区工作站分管副站长及社区法律顾问,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题会。会上街道分管领导彭主任传达了省、市、区各级政府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的指示,这项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要求,我街道司法所及每个社区要高度重视真认落实。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