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01 09:41来源 : 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一、研究拟订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相关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数字福田、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同推进数字经济有关工作。
三、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全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渠道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i深圳”政务服务福田门户以及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福田专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各部门政务服务渠道建设工作。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四、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动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牵头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有关系统平台建设,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六、统筹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建设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管理平台,拟订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应用、验收、运营运维及后评价等工作。负责有关区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的立项审批。
七、统筹全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应用系统管理。负责推动建立有关应用系统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体系,健全有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统一管理和公共应用支撑平台的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区级重大应用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
八、统筹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拟订相关规划、制度政策、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建设。负责数据流通、交易等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及数字政府有关算力、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九、统筹全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网络、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数字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体系建设,监管全区数字政府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组织协调商用密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区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工作。
十一、统筹全区民生诉求制度建设、渠道管理、平台规划、流程优化、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社区网格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章立制、督促考核,审定全区综合网格的划分调整,以及社区网格管理的信息采集事项,组织开展全区网格基础信息工作,指导全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党政机关网站、新媒体的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运维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