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支持项目对于总部企业的要求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8-08 14:35来源 : 区企服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二)信息化支持。对改善生产经营、提高信息化水平所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项目,项目建成并经专项审计后,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获得深圳市信息化支持的企业,按其获得市财政支持额度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是否是有总部的形状,但不需要有总部的产值、纳税等?
答:申请信息化支持需符合总部型企业、注册和纳税登记在福田区等条件,总部型企业可包括具有总部形态的企业,不需要达到福田区认定总部企业产值和纳税的条件。详询82918333-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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