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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6-16 17:38来源 :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若干措施

  为了促进福田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服务经济、服务产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生态,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商协会(以下统称商协会)。

  第二条 行业提升支持

  (一)展会支持。经备案,对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专业展会、博览会,按不超过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行业服务支持。经备案,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或承办营商推介、品牌活动、技能技术大赛、产业研讨会等对营商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活力评估支持。每两年对商协会的规范性、专业影响、产业影响、社会影响等服务福田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结果按照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支持。

  (四)办公用房租赁支持。对参与并获得活力评估前50名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商协会,在福田辖区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当年未获得过房租支持,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连续两年给予房租支持,支持租用面积最高500平方米,且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租赁资金总额。

  (五)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经备案,对商协会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字化建设、行业数据监测等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

  (六)落户支持。经备案,对上一年1月1日后新迁入或新注册成立的符合福田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的商协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支持。

  (七)商协会发展支持。非活力评估年按商协会人才培养、产业研究、标准研制等发展情况,最高给予40万元发展支持。

  第三条 人才住房支持

  符合人才住房支持条件的商协会,可申请产业人才住房配租或租房补贴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第四条 福田英才支持

  实际负责商协会运营的会长或秘书长等可申请福田英才荟领军人才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英才荟计划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

  第五条 重点项目支持

  对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六条 限制和除外情形

  同一商协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最高3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得区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本措施资金不再支持。项目不受上一年度在福田的综合贡献的限制。本措施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

  第七条附则

  本措施自2022年6月17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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