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小学"四个一"落实《义务教育法》
开学以来,华新小学全体老师通过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普遍认同“心中有法,方可依法施教”的理念。大家自觉向一些不良行为说“不”,学校向老师提出了“四个一”作为贯彻落实“新法”的基本要求,要求老师们把素质教育落实在每一个孩子、落实在学校中的每一天、落实在自己的每一件工作中,“四个一”一是一个都不能少。即后进的学生不能推出去、暂住人口子女、民工子女不能歧视、设法让逃学、旷课的学生回到课堂。承认学生的差异,最大限度关爱、尊重每一位学生。二是一个都不能差。即让每一个学生都进入自己的视线,面向全体,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学科成绩,全程关注。三是一个都不能嫌烦。即对学生要多倾注爱心,对家长要友善,耐心沟通。四是一节都不能松。即上好每一节课。
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