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帮困助弱专项基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 帮困助弱专项基金受助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深圳常住户口或合法在深居住满两年或以上者;
- 确因家贫而辍学或严重疾病、意外伤残而无能力治疗;
- 年龄在7-35岁的青少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优先发放;
- 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品行良好,有上进心。
二. 受助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青少年帮困助弱专项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须正反两面打印。基层团委、区(系统)团委、市青基会各存一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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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岁 |
已满18岁 |
深圳户口 |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 □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 |
非深户 |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 □ 本人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 □ 监护人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户口本复印件; □ 本人居住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3.受助人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本地储蓄账户存折复印件或 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账号部分必须清晰,反面持卡人签名处必须是受助人本人签名)
4.学杂费清单(针对申请学杂费的) 或 疾病诊断书(针对申请治疗费的) 或 下岗证明或 低保证明 等材料;
5.审批单位要求出示的其他材料。
说明:为了更有效率的发放资助金,所有上交材料需按顺序放好,上交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否则将退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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