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相关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弘扬志愿文化,传承志愿服务精神,推进福田志愿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决定设立志愿服务“金红树奖”作为我会志愿者(义工)的最高荣誉,现将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总则
(一)2015年度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主要针对参与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在我区志愿服务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志愿者及志愿者团队典型,以激励广大市民热心公益、奉献社会、服务他人。
(二)2015年度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名额不超过5名,同时开展十大杰出典范、优秀志愿者(个人/团队)、新秀嘉许奖。此外,主办方可根据情况设立特别贡献奖、志愿服务项目典范、杰出合作伙伴奖等奖项。
(三)2015年度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相关评选活动由福田区义工联理事会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工作授权福田区义工联秘书处负责。
二、评选项目
(一)志愿服务“金红树奖”;
(二)十大杰出典范
(三)优秀志愿者(个人/团队)
(四)新秀嘉许奖;
(五)特别贡献奖;
(六)志愿服务项目典范;
(七)杰出合作伙伴。
三、申报说明
(一)评选范围
1、在福田区义工联登记、注册或备案的志愿者组织及其所属志愿者;
2、虽未在福田区义工联登记、注册或备案,但主要服务活动和服务对象在福田区内的志愿者组织及其所属志愿者;
3、辖区内各领域指导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及其所属志愿者,如公务员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支教志愿者、禁毒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廉洁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科技志愿者、文化志愿者、医疗志愿者、计生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老年志愿者、民情志愿者、工会维权志愿者、助残志愿者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志愿服务“金红树奖”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品德高尚。
(3)志愿者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超过3年,服务满1500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志愿者,可适当放宽服务年限、服务时间等条件,由理事会审批。
(5)获得过我区志愿服务区长奖的志愿者不再参评。
2、申报志愿服务“金红树奖”的志愿者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2)正式成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15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为重大活动、抢险救灾、国内国际援助项目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并做出重大贡献的志愿者团队可以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3)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志愿者组织,可适当放宽成立年限、人均服务时数等条件限制,由理事会审批。
(5)获得过我区志愿服务区长奖的志愿者不再参评。
3、申报十大杰出典范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品德高尚。
(3)志愿者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超过2年,服务满1000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较大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志愿者,可适当放宽服务年限、服务时间等条件限制,由理事会审批。
4、申报十大杰出典范的志愿者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2)正式成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10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
(3)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志愿者团队,可适当放宽成立年限、人均服务时数等条件限制,由理事会审批。
5、申报优秀志愿者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品德高尚。
(3)服务满300小时,连续服务年限超过2年(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良好。
6、申报优秀志愿者的志愿者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2)正式成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5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
(3)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
7、申报新秀嘉许奖的志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品德高尚。
(3)志愿者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未满2年(截至2015年9月30日),服务满100小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良好。
8、申报新秀嘉许奖的志愿者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未满2年,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2)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
9、其它奖项
特别贡献奖、志愿服务项目典范、杰出合作伙伴等奖项的名额设置、授奖对象由主办方根据评选活动的实际情况而定。授奖对象不与其它奖项重复。
四、申报材料
1、填写《2015年度福田志愿者奖项评选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
2、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电子版);
3、非福田区义工联的成员或非参加福田区义工联志愿服务活动的需提供服务时数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4、个人申报的,还应提供身份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组织(团队)申报的,还应提供团队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活动个人奖项申请实行电子化,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原则上不接收纸质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电子版的,可向福田区义工联秘书处说明原因。组织(团队)申报材料中,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晚上24时。截止时间前,申报者可自行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补充。
3、评选过程中,理事会或秘书处可以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申报者补充材料或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此处补充材料不受前述申报截止时间的限制。
4、申报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奖项,若未被评选上申报的奖项,则作为候补申请者分配到符合条件的下一级奖项参加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人选推报
1、推荐。以自愿为原则,各级志愿者组织按照参选条件,发掘典型,经本人同意后推荐申报,推荐名额不限。
2、自荐。志愿者和志愿者团队自荐申报。
(二)初评公示
理事会或秘书处进行初评,选出候选人,并通过义工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网上公示期为5天。
(三)评审投票
理事会或秘书处召开评审会议,现场进行投票。
(四)报审确定
根据网上公示和评审投票情况,确定最终名单。
(五)颁发荣誉
为2015年度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及相关评选获选者颁发奖章。
七、其他事项
1、 各级志愿者组织在推荐时,要着重考虑具有较强示范性、鲜明时代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人选,推荐出能在社会中形成健康导向、起到榜样作用的优秀志愿者或志愿者团队的代表。
2、 福田区义工联合会秘书处将对参加评选的志愿者或志愿者团队进行考察。
3、主办方对此次评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疑问请联系福田区义工联合会,联系电话82918495)
2015年度福田区志愿服务“金红树奖”评选志愿者团体申报表.docx
相关政策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