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发布时间:2022-12-06 17:20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构建中国标识的民主政治话语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科学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式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是新时代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方向。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构建中国标识的民主政治话语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内涵、制度内涵和实践内涵,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民主、如何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回答,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方向。
“人民主体”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实现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就是人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保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的主体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前提。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探索和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人民既是民主模式的设计者、民主渠道的开拓者、民主手段的创新者,亦是民主过程的实践者、民主权利的享受者、民主成果的受益者。在新时代,党领导全国人民在人民民主道路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通过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丰富的民主实践,把人民民主继续推向深入。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发展的根本方向。
“真实有效”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可能有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但是,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评判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否真民主,国际上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该政治制度能否体现民主的真正意义,即民主的真实性、有效性。民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指在整个民主实践过程中人民能够亲身参与其中,不仅有选举投票权,而且有广泛的协商参与权。民主的有效性主要是指人民在民主过程中有获得感。中国式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探索“民主的真正意义”,发展能让绝大多数人真正享有的民主,不仅能够让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而且能够切切实实地解决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民主的成果能被全体人民共享而非少数人专有。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完整有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2021年10月,他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两个完整”即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特征和突出特点。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共同构成的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国家治理层面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构成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链条,形成了多样、畅通、有序、环环相扣的民主实践形式和渠道,为实现有效的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践支撑。这一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不是零散的、碎片化的,而是系统的、完整的;不是间歇性的、凌乱的,而是持续性的、有序的;不是表面化的,而是实质性的;既体现了民主的深度,又体现了民主的广度,为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了保障。
二、人民政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开展多层广泛制度化的协商过程中,体现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真谛,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平台。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层面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构成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链条。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国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平台。每年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与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同期召开,政协委员不仅讨论政协的问题,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对有关法律修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的讨论,这样的制度安排已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人民政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最求,但是实现民主的形式不是千篇一律的,也不拘泥于单一形式。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在于实现民主的形式不仅有选举民主,而且有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打破了长期以来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思维定式,超越了西方“两院制”模式对民主过程的单一化曲解,在民主实践中彰显了东方政治文明的独特智慧,这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区别于西方竞争性选举单一民主的重要标志。作为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以先进的制度理念、独特的制度设计、鲜明的制度优势和显著的制度功效,与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建出两会式的民主新的话语体系。它大大丰富了人民在“选举以外”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管理的制度和方式,跳出了将民主单纯理解为“竞争性选举”这一思维模式,是我国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织保障。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形成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团结伟力,以共襄民族复兴伟业。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可以把我国人民民主扩大到最大范围,促进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包括海内外中华儿女参政议政、共商国是的民主权利真实有效实现,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织保障。
三、广东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实践探索
广东是较早探索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省份。2010年5月中共广东省委制定颁发《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明确规定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都要进行协商,大大地推进了广东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广东省委领导下,广东省政协始终紧扣中心深入开展协商议政,不断探索创新协商方式方法,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积极深入探索协商民主实践,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过程中创造出一系列广东经验,彰显了政协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优势,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了广东政协智慧。
构建协商议政大格局,健全协商民主全链条。近年来,广东省政协按照“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原则,制定和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对口协商会、界别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机制。一是注重拓展协商渠道,打造广东政协APP议政平台,推广深圳市政协“委员议事厅”做法,让更多群众直接参与到协商活动中来,使社会各界的诉求能够通过政协渠道得以有序表达和反映。二是完善政协大会发言选题和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委员“抢麦”发言,引导形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提案督办、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机制,推动协商民主更加活跃有序开展。四是完善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政协提案制度,推动建立省政协主席会议、各专委会以及省直党政部门一把手督办提案的多层次提案办理协商体系,加大对重点提案办理的督促落实和追踪问效。
丰富协商议政内容,实现协商民主全方位发展。近年来,广东省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政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协商民主就开展到哪里,各方力量就凝聚到哪里。紧紧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战略,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开展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协商,全方位推动政协协商深入发展。一是聚焦充分释放“双区驱动效应”协商议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接续领衔督办政协系列重点提案。广大政协委员围绕推进大湾区建设提交提案。二是聚焦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围绕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建立人才大数据中心、加强人工智能研发等建睿智之言、谋聚力之策。三是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用力。如围绕“全面提升我省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加快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议题开展协商。四是持续聚焦乡村振兴议政协商。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议题深入交流、共谋良策。五是紧扣办好民生实事协商监督。将“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作为民主监督重要议题,组织各方广泛调研协商,就打击非法传销、加强质量监管、严格行业自律等达成共识,为推动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出了“良方”。六是围绕“十四五”重要议题组织广泛协商。坚持以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为主线,聚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改革重点,从为助力提升生态文明治理能力、到着眼落实国家“双碳”部署要求,从为推进乡村振兴、到为保障人民健康、再到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开展广泛多层系列化协商议政活动,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彰显人民政协的担当作为。
创建协商议政新品牌,实现协商民主全覆盖。近年来,广东政协积极探索和创建协商议政新品牌,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创新,实现协商参与主体全覆盖。一是探索创立“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政企协商平台。针对新的历史方位广东经济发展面临的新课题,就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推动广东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弘扬粤商精神、提振粤商发展信心,2017年始,广东省政协在省委的领导下,搭建了“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开辟了企业家直接参与政府涉企政策制定的通道。座谈会由省政协主席主持,省长、副省长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参会。座谈会遴选有较高的协商议政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家代表出席,邀请人大代表、行业商会、专家学者等参与。这一协商民主新品牌自创建之日起,就被多家媒体称为新时代助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广东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从2017年至今,已举办10场座谈会,共邀请150多名粤商代表与省长在这一平台上深入协商交流,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建言聚智、凝聚共识,并推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建立企业家与市政府主要领导面对面协商机制,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二是创建“有事好商量”民生协商平台,实现协商民主广泛参与。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协围绕“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人民民主的真谛,纷纷探索建立促进群众共同参与城市治理的协商平台,架起市民与政府直通桥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参与。如:2014年深圳市政协创新推出了“委员议事厅”活动;2018年初广州市政协创办“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党组推动区委书记领衔督办《关于加快顺德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系列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汕头市龙湖区政协积极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新形式,创新延伸基层工作链条,全方面、多维度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了街道政协工作室全覆盖。三是打造“数字政协”平台,强化广东“数字政协”功能,开展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并持续推动线上线下履职深度融合、协商议政向基层延伸。按照全国政协关于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政协履职水平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融入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发展进程,统筹制定《广东“数字政协”建设规划(2019—2021年)》,并持续推进规划落地实施。目前,已形成“一套标准、一个中心、三大体系、四级联动”的整体架构,有效促进政协协商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实现了委员全天候在线履职,使互联网变量成为推动政协工作质量提升的增量。
归纳起来,广东省各级政协组织根据各地条件,组织开展的形式多样、议题丰富的协商活动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协商主体参与面广。党政领导、政协委员、各界群众、相关部门等来自各方面的协商主体,通过政协搭建的协商平台进行“面对面”协商,这为各界人士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新的路径。二是协商选题内容全面。既要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等开展协商,也注重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开展协商。三是协商形式丰富多样。从广东各级政协组织搭建的平台看,协商形式不一而足,各地根据议题和协商主体的不同,采取了不同的协商形式,均取得良好效果。总之,近年来广东各级政协组织开展的“面对面”“好商量”“键对键”等活动,丰富了政协协商的内涵,推动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人民政协参与国家治理创新了实现路径,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独特探索。
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
新时代人民政协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使人民政协“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协党组、政协党员委员均负起主体责任,支持政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方面内容选取议题,组织开展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协商工作。参与协商各方通过理性表达、有序协商,达成共识、汇聚力量,以促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协商过程中,还要注重提炼共同价值观,增强群众价值认同感。二是要把党的主张转化为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切实担负起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强化协商理念,坚持有事多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一是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交流思想、凝聚共识,优化“商”的环节设计,丰富平等交流、真诚协商、理性沟通的形式,引导各协商主体更好地掌握发言技巧、沟通艺术和说服能力,避免简单地你说我听、各说各话,避免协商仪式化、程式化,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把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更深入地嵌入协商民主体系之中。总结运用已有经验,搭建更大更高效的协商平台,加强“数字政协”平台建设,促进各种协商渠道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政协平台开展政党协商的机制,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党协商的形式。强化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以协商主体衔接为基础,引导委员参与基层协商,畅通“双向参与”渠道;以协商平台衔接为依托,推动政协协商与街镇基层协商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协商平台向园区、楼宇延伸,在更大范围内凝聚共识。强化政协协商与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政协组织尤其是专委会与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参与政协协商活动的渠道,探索政协协商带动社会组织协商的有效形式,发挥社会组织中的政协委员作用。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把协商民主贯穿民主监督全过程。一是各级政协应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监督方式,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民主监督全过程,推动党委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各级政协应不断创新协商式监督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探索完善“协商+监督”工作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完善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机制。探索搭建“互联网+监督”等载体平台,实现多种监督渠道、手段、方式的衔接配合,拓展民主监督的广度、深度和效度,提升民主监督的有效性。
着力提高协商能力,提升专门协商机构整体水平。一是从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协商履职需要出发,全面提升各级政协组织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同党外代表人士、各界别人士以及群众的联系沟通能力,做好对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加强对委员的培训,使委员掌握政协工作规律和方式方法,掌握界别群众思想动态,有效运用凝聚共识平台载体,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工作,更好地引领各族各界人士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加强专委会专业能力建设,培育专业精神、专业作风,把握好政策供给和政策需求的结合点,把专业意见及时转化为党政部门决策参考。四是加强政协智库建设,依托相关高校、研究机构、专业协会组织等开展重大议题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建言献策工作,持续跟踪一些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课题,提出前瞻性的研判和预判,为提高政协整体协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广阔发展空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推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应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