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2期
发布时间:2015-01-08 00:00 来源:政协深圳市福田区委员会编者按:福田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157件,经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正式立案115件。因各种原因未予立案的委员提案,我们将择要在《福田社情民意》上刊发,并寄给有关领导和市、区相关单位研处。
医疗保健类产品广告宣传亟待加强规范治理
医疗保健类宣传广告以其新颖、专业的节目形式,热情周到的服务模式,一度在消费者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也为众多厂商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益。但是部分厂家、媒体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过模糊概念,夸大效果;虚构“专家”,招摇撞骗;编造术语,鼓吹疗效;打折促销等方式,使得目前许多医疗保健类产品广告成为不良商家坑害患者及大肆敛财的手段。
建议:一是明确责任范围,整合建立专业的监管机构。二是严格依法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强制要求保健类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标识。四是建立举报电话,发动社会齐抓共管。五是加大宣传整治力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区政协委员:叶宇翔、李庆丰、钟绮丽、黄绍章、谢兰军)
我市医院和社康中心之间诊疗体制亟待理顺
作为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一的“首诊制”。在我市“首诊制”推行已久,但成效一直不明显。由于社康医疗条件未能达到公众的预期,多数患者还是首先会选择在大医院特别是市属医院就诊,给大医院诊疗造成很大压力。“双向转诊制”目前基本上也还只局限于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经上级医院、专科医院救治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向社康中心转诊的情况很少。
建议: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的执行。二是加快医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三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基层医疗工作人员待遇,提供基层人员去大医院进修、学习的机会。提升社区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并将其纳入社区医师晋升和年终考评奖励的评价标准等方式稳定基层医疗服务人员队伍。(区政协委员:刘学恒)
建议将居民住宅区和学校附近高压线入地
近年来,福田区城区建设发展迅速,尤其是住宅小区和学校建设给福田区增色不少。但是在居民区和学校附近的高压线仍然没有入地,对附近的居民和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安全隐患。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架设高压线经过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的相关标准。2010年国家出台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电力线路保护距离。但是这个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标准。
建议:将架设在居民区和学校附近的高压线分期分批入地解决。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此工程改造与北环110KV架空线入地电缆隧道工程结合起来一并解决。(区政协委员:廖译)
居民安全用电意识亟待提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的种类不断更新,使用也趋于普遍性和大众化。但是人身触电伤亡事件屡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居民大众缺乏安全用电的意识,不科学的使用家用电器,造成电器过载或过热,或电器设备安装不合格、未及时检查修理等,从而造成设备故障,引发用电事故。
建议:由各个街道牵头组织辖区内学校、单位、城中村等群体,开展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引导居民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修理,对漏电开关定期自检,共同为自身、家庭的安全而努力。(区政协委员:黄慧山)
地下电缆破坏屡遭施工破坏盼重视
城市建设及地铁施工,将有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状况,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需求,然而建设施工给地下电缆线路的供电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在建设施工中,凡对涉及地下电缆的项目,福田供电局均已主动联系项目主管单位,与设计院、施工方、建设方一起对线路进行勘察并设置电缆标桩,但施工方仍常因赶进度等原因造成电力设施的破坏,严重影响大量用户的正常用电,威胁电力设备安全运行。
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轨道办)加强对建设施工、地铁施
工的管控力度,共同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区政协委员:黄慧山)
莲花山公园周边道路亟需设置人行天桥
莲花山公园是我市中心区最大的公园,周边分布着居住人口超过三十万众多的大型住宅区和城市交通性主干路,这些道路车流量均较大,车速普遍较快,但公园周边道路未设人行天桥,仅靠交叉口信号灯过街设施解决行人过街,给来往的居民人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合理规划布局,在新州路与商报路口、红荔西路莲花山公园大门、红荔西路关山月美术馆、彩田路、莲花路彩田村路段、莲花路莲花北路段等处设置人行天桥,同时增设交通管理设置,引导和规范行人过街。(区政协委员:徐波、丁雪枫、罗英)
建议对我市居民实行陪游景区门票免费制度
深圳是“移民城市”,流动人口多。全国各地赴深圳定居或长期居住的居民,常会因亲朋好友来深圳而多次前往景点陪游,致使生活成本骤增,深受其困。开放居民陪游免费制度,可以让本地居民减轻负担,与此同时还可以促进旅游的发展。
建议:设立“居民陪游免费制度”。一是陪游对象是拥有深圳户籍或拥有深圳居住证的居民,在陪同外地户籍人士在深旅游时,旅游景区景点对该本市居民实行“免门票游览”待遇;二是对拥有深圳户籍或拥有深圳居住证的居民,可考虑发放联票型旅游券,由深圳民在必要时自主选择游览时间和游览景点。(区政协委员:汪腾锋、秦建新、陈宏生、樊成玮、洪育才、李庆华、张西文、丁雪枫、陈珊、石磊、王岳辉)
莲花山公园噪音扰民亟需加强管理
如今,莲花山已成为广大市民和中外游人缅怀一代伟人风采、饱览中心区景色的最好去处。但是近期在莲花山出现了很多临时搭建的棚子,使用高音喇叭向行人提供卡拉OK等有偿服务,噪音扰民严重,与莲花山“绿色、环保、自然、和谐”的基调不一致,给周边居民造
成非常大的困扰。
建议:莲花山管理部门从市民及周边居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莲花山公园的管理工作,杜绝噪音扰民的情况,还莲花山一个“绿
色、环保、自然、和谐”的环境。(区政协委员:戴哲恒、丘东明、陈徐晨、洪育才、马兴通、边江、李庆丰、陈扬、黄伟雄、黄杰文、黄绍章、陈珊)
建议在我区设立社区卫生食堂
福田区作为中心城区,近年来随着第三产业和总部经济成为经济的主要支柱,工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造成蓝领劳动者数量也不断减少,白领劳动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白领劳动者工作忙,收入较高,
导致在家做饭时间短,虽可以购买成品食品以减少做饭时间,但成品食品价格贵,食品安全不放心。同时,在每一个社区,都有下岗职工和失业者,他们生活困难,需要的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扶,对他们的经济救济和安排就业也就成为我区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之一。
建议: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区卫生食堂,提供卫生食品,减少家庭餐厨油烟和做饭时间,提高就业率,并将其作为社区服务的一项新的民生工程和环保工程,体现社区服务的宗旨。(区政协委员:丁雪枫、李剑松、陈徐晨、徐悫、刘晶、刘红非、何漫、李胜利、罗英、金星)
建议福田区率先建成“健康城区”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深圳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建议福田区率先建成“健康城区”,为深圳市建成“健康城市”做出积
极贡献和示范作用。
建议:(一)成立福田区生态文明建设(或健康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着力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三)大力改善交通和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交通灯信号控制系统,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加大公共场所禁烟执法力度等。(四)实施市民健康行为干预行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和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社康中心建设,让社康中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六)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区、街道二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七)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发展休闲旅游,拓展医疗保健旅游,促进健身器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展,积极开发赛事资源。(八)开发医疗服务产业。根据健康城区的要求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可以发展体检、医院陪护、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产业。(区政协委员:杨灵祥、李剑松、王芡、李玉兰、金星、段建仁、徐波、戴哲恒、张旺、王淑红)
建议编制《福田区家庭就医指南手册》指导患者就医
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的医疗卫生公共服务需求逐年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矛盾特点。在每年的两会上,卫生资源不足且分布失衡,导致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成为会场内外的焦点。
建议:编制《福田区家庭就医指南手册》,对区内医疗资源进行系统分类介绍,达到引导患者就诊,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对部分病症进行就医前期指导。(区政协委员:戴哲恒、杨树大、洪育才、马兴通、边江、刘红非、张西文、李胜利、杨灵祥、阎德文、黄伟雄、王淑红)
建议恢复业主委员会取得法人资格相关法律
早在1994年,深圳利用地方立法权,领全国之先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1994版),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业主管理委员会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团法人资格”。但2007年新版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取消了这一条,业委会主体地位和资格变得模糊不清。小区业主大会法人化的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明确小区共有部分及其他共有财产的归属,充分发挥业主大会的管理职能。二是有利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
建议:(一)由区住建局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建议市人大会议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深圳市业主委员会组织条例》,恢复“业主委员会社团法人化核准登记”,明确业委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允许其组织、参与本小区物业有关的经营性活动。(二)业委会取得法人资格之后,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相应工作予以跟进,对业主共有部分产权亦予以过户登记,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共有部分财产权。(区政协委员:戴哲恒、朱东波、阎德文、黄伟雄、王淑红、罗道升)
以建设社区老年食堂为切入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养老机构力量单薄,资源稀缺,因此,需要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逐步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化为依靠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但由于存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管理体制和评价体系不健全、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低、社会共同参与程度不高、场地紧缺等问题,其仍需要一段时间不断完善和多方磨合。
建议: 在福田辖区内先行设立社区老年食堂,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一)将办好养老食堂作为2014年福田区为民办实事之一。(二)可参照市政府通心岭食堂的补助标准,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把办好食堂作为下步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的起点,为养老市场的发展搭建社会平台,积极培育为老年服务的专业服务组织。(四)积极鼓励志愿服务,探索逐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者的积极性,不拒绝捐赠,由此形成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五)围绕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建设的目标和内容,不断开拓新项目。通过养老食堂深入了解各社区老人的状态、条件、需求,选择方式,合理分配资源,由基本福利、公益性等传统型服务向方便老人现代型服务转变,逐步形成具备物资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区政协委员:罗英、刘红非、张西文、陈平安子、罗道升)
城中村出租屋水电费标准亟待统一规范
深圳市是全国外来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众多的城中村出租屋应运而生。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制定了《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对出租屋的一些问题作了规定,同时各个街道也成立了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处理出租屋的相关问题。但是城中村出租屋的水电收费标准混乱的问题仍然突出。许多外来人口作为承租者,无处申诉,只能默默忍受,这与我区建立宜居城区建设的目标相背离。
建议:规范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水电费收费标准,并建立监督机制,减轻外来人口的生活负担。(一)将我区出租屋水电费收费统一规范问题纳入到我区城中村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修改现有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或先行制定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将出租屋水电费的收费标准以制度化的方式确定下来,严格按照目前深圳市发改委和深圳市供电局、深圳市水务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水电费,严禁出租人任意加价,并制定相应处罚措施。(二)开通人民群众水电价格意见反馈通道,如在官网设置意见投诉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处理。 (区政协委员:谢兰军、欧礼鹏、欧荣佳)
开展环保扶贫,从源头保护饮水安全
和平县是饮用水(东江)的源头,但是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山溪里布满各种垃圾,环境受到污染。不但影响当地的环境,而且影响人民的饮用水的安全。
建议:(—)与公益机构合作在和平县开设自然学校,开展环保课程,向学生传递环保理念,让他们更好的爱护环境,共同保护好水源。(二)利用暑假组织福田区的学生与当地学生开启夏令营活动。通过交流,互动等形式,既可以让山区孩子接触到新生事物,感受来自深圳的关爱,又可以让深圳的孩子体现山区孩子的生活,认识到美好的生活并不是必然的,学会感恩,鼓励养成他们富而好学,富而思进的思想。(区政协委员:黄幸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