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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5 00:00 来源:福田政府在线

王跃平 朱东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福田区委区政府从2014年3月起,在全区共38个区直部门和街道开展梳理规范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通过全面“清权”、公开“晒权”、大力“削权”转变政府职能“三部曲”,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清理出权责事项2677项,2014年11月26日,福田区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目录(第一批)正式发布,取消转移事项共125项,实现39项居民办事“零材料”申请。

  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工作方法,区政协高度关注此项工作,从2014年8月份开始,组织近百名政协委员深入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开展了一系列走访、调研和座谈活动。委员们通过亲身所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了解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百条意见建议,为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谏箴言献良策。在此基础上,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委员百条意见和建议,对应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形成本《关于福田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职能部门工作仍存在职能与职责不协调的状况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职能部门分工定位的差异,往往导致政府行为的失范。履行某一职能时,政府部门之间的职权有时缺乏明确的制度上的界限,工作开展涉及多个部门时,谁多谁少、谁先谁后、谁主谁次,往往难以理清,遇到利大责小的事项,部门间互不相让,遇到责大利小的事项,部门间你推我让。

  (二)部分部门办事效率低下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地位决定了其基本职能是执行上级下达的政策、决策、指令和落实自定的工作任务,但实际工作中,却往往达不到预期目标。部分职能部门工作重决策轻执行,政策执行的手段和方法不当,执行主体执行能力不足,执行的随意性较强,该办的久拖不办,不该办的出于人情而办了,工作效率低下。如老百姓申请社保补贴程序非常繁琐,需要等待近六个月,并且认定复杂。

  (三)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

  政府某些部门独立建库、数据标准不一、存储格式不同,加上长久以来形成的“信息资源部门所有”旧观念,职能部门不愿意公开和共享本部门所采集的信息资源,进而也影响了将这些数据用于跨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利用效率低,存在信息壁垒。老百姓办事可能要跑遍职能部门、社区、街道等提交材料才能办理,对老人、行动不便、工作繁忙的人带来很多不便。在大数据和“智慧福田”的背景下,只有政府以及各社会主体在合理共享各种最新数据,才能发挥各自的优势,深度挖掘数据的价值,打破信息壁垒,打通部门循环,促进资源融合,实现智能共享,更好的实现转变政府职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未能完全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在调研中发现,虽然有城管局将养犬证办理转交社会组织办理的成功例子,但从第一批“权责清单”来看,提出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事项只有17项。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未能完全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究其原因,职能部门对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能够承接哪些事项内容、是否具备承接能力存在疑问,对职能转移出去以后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存在疑问。

  二、意见建议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个长期的任务,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继续减权放权。要对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进一步清理,重新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要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交给社会组织的全部交给社会组织。

  (一)树立正确的简政放权理念,进一步厘清权责清单

  一是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不是简单的理解为将政府的审批事项下放到街道、工作站,而是应该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

  二是提高办结率、知晓率。各职能部门要确实有效推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服务是软实力,提高办结率是硬道理。改革要公开透明,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政府部门进社区的各项工作,减少和杜绝政府职能部门向社区乱派任务,全面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减轻社会行政性事务性负担,增强基层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力地促进政府依法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良性互动,拓宽社区工作的新路子,实现社区管理从高成本低效率到低成本高效率的转变。

  (二)在职能转变和流程再造过程中实现职能部门协同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简政放权必须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落实“谁审批谁监管”制度,放管结合、管放平衡,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在维护公平公正秩序上下功夫。

  二是对于联合审批,需要部门协调的工作要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理顺工作分工及责任追究,强化政府内部的联合审批,一个窗口对外,方便居民、企业办事。

  (三)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水平,打造“一站式”办事大厅。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便民利民服务不仅限于行政审批业务,还应包括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种服务,如金融信贷等服务事项。“一站式”办事大厅可以集公共服务、信息公布、政策宣传于一体,通过提供一个信息平台,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是压缩办事层级,实现接办一体。民政、卫人、教育、环保、劳动等部门,各自都有许多涉及不确定的个体公民的事项,需要受理接待,从而形成了社区、街道、区政府三级受理接待体系。这不仅增加了工作人员、场地,还给群众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为了方便群众、减政节约,建议三级压缩为一级或两级,通过充分论证、调研确定设立在社区、区政府抑或两级之间,统一一站式办理。

  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老百姓“办事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审批程序过于繁琐,审批权没有下放到实际干事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手中,多层审批如果遇上掌握审批权的领导不在家或忙于其他事务,带皮的文件就会受卡。政府应对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做到能取消的就取消,能放下的就放下,最大程度的减少审批程序,最终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

  (四)加快“智慧福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居民少跑路

  一是打通信息壁垒,共享大数据平台。以区“智慧福田”建设为契机,加快打通区级行政数据壁垒,通过三厅融合,数据共享、资源共用、信息共建。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要以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为目的,从上到下的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业务,让数据多跑腿,让居民少走路。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放宽准入门槛。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健全年检制度,可采取年度自评报告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采取直接登记备案制度,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如面积等条件的限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有计划、有目的孵化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社会组织。

  二是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程序、资金安排和制度保障。

  三是松绑社会组织。建议认真研究近几年来对于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尝试并借鉴“商事登记”改革的办法,对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采用更为有效和灵活的方式来解决,对社会组织的业务给予指导,尽快过渡到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