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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街头艺人自律自治实现共赢——本期市民论坛与福田区政协联合举办“社区论坛”

发布时间:2016-07-27 00:00 来源: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捷兴

 

● 本期话题

市民中心广场是深圳人心目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张文化名片。2009年广场开始有街头文化艺术萌芽,然而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抢占地盘、乞讨等问题。去年莲花街道引入福田区演艺协会(街头演艺联盟)参与管理,倡导街头艺人签订自律公约,长期困扰市民中心广场的乱象得到了有效解决。

日前,由深圳特区报、福田区政协联合举办的——“深圳市民论坛·福田区政协委员社区论坛”走进莲花街道,嘉宾与居民就规范街头艺人的“莲花模式”进行讨论。莲花街道将街头艺术视为一种文化产品,并设有一定门槛,然而街头艺人证并非行政许可证,而是由街头演艺联盟负责,实现自律自治。

嘉宾对“莲花模式”表示肯定,同时建议扩展表演区满足需求。嘉宾认为,街头艺术应往多元化发展,呼吁市民对街头艺人给予更多关注,让街头艺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 主持人  刘丽华

 

● 本期嘉宾

徐 霞 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大剧院艺术总监

郝纪柳 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绿色低碳发展基金会专职副理事长

周贞羽 福田区演艺协会(街头演艺联盟)常务副会长

曹志亮 福田区莲花街道执法队综合室主任

金京哲 街头艺人代表

韩明轩 居民代表 

 

莲花街道创新模式规范街头艺人

 

刘丽华:深圳市民中心广场向市民开放到今年整整十年, 2009年这里有了第一支街头乐队,后来很多流浪乞丐也把这里当成首选地,市民投诉随之增多,比如噪音扰民、争抢地盘纠纷不断、艺术水平良莠不齐、公共安全问题等等。2015年4月经过多方努力,深圳成为国内首个对街头艺人管理实现“社会组织运作、街头艺人自治”的城市。徐女士以前是音乐厅总监,多年来您看到这里有什么样的变化?

 

徐霞:我在音乐厅工作15年,算是一个见证人。我去过世界很多地方,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街头艺术家都非常普遍,为城市增添了亮丽风景。刚开始看到市民中心有街头艺术家,我很高兴,但后来一段时间,我看到有人打架,还有很多乞丐,有一段时间那里乱七八糟,感觉特别痛心。后来不知道哪天开始,发现管理有序起来了,画画的归画画,唱歌归唱歌,也没有那么多的乞丐。后来我才了解到莲花街道办这期间想了很多办法,也出台了很多制度,才有了今天的井然有序。

 

金京哲:我是在市民中心广场上画画的,已经三年了。以前觉得乱哄哄的,现在变化很大,好多了。

 

韩明轩:我第一次到市民中心广场散步时,印象是有很多卖艺的,但欠缺管理。最近一次去是在上周日,细细回想下,跟第一次确实有非常大的变化,秩序好了,环境好了,能听到的欢笑声更多了。

 

刘丽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这些街头艺人怎么就变得有序起来了?

 

周贞羽:从去年开始,在莲花街道指导下,我们引入了社会组织参与管理服务,我们成立了深圳市街头演艺联盟,同时对街头艺人作出一些规范,比如签订《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自律公约》,划定表演区域,规定演艺活动时间等等。

 

刘丽华:现在还有没有街头艺人争抢地盘的?

 

金京哲:现在没有了,都按规矩制度来。大家按排号,我觉得这样很公平。以前没有排号,谁来得早就先摆好位置,有些人为了占好位置,周末凌晨就过去占位。

 

曹志亮:针对街头艺人的管理,莲花街道前些年想了很多办法,但成效不是很明显。到底是当成城市问题管理,还是作为文化范畴问题管理,找不到方向,经过这几年的探索,街道参考了国外街头艺人管理方式,发现这一块在当前没有相关立法的情况下,仅仅靠政府行政干预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自己土地上种的庄稼要有自己的特色,所以我们引入行业组织,由行业规范加上街头艺人自律自治,最终达到现在大家共赢的局面。

 

街头艺人证并非行政许可,管理靠自律

 

刘丽华:有网友认为这次莲花街道用深圳人的智慧,破解了一个城市管理难题。

 

郝纪柳: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的管理,最初大家觉得可以简单执法,但“驱赶”并不符合深圳形象,还是要创新模式。如今由社会组织和艺人自律自治,这就是一个创新,当然现在还面临一个问题——需要立法作为支撑。在现有条件下,街道能够突破局限,创新模式解决问题,这已经是一大亮点,在这个模式中政府就只是一个引导和服务,关键在社会组织和艺人联盟的自治。

 

周贞羽:我们把街头艺术定义为一个公共文化的产品,市民中心广场作为公共文化的空间,对街头艺人肯定要设置一定的门槛,要有一定的规矩。所以我们吸取了国外的经验,去年开始邀请专家先对各个门类进行考试。

 

刘丽华:所有想在市民中心广场表演的人,都必须参加考试,对吗?

 

周贞羽:考试是一个门槛。作为公共文化产品,我们在考试过程中觉得像“胸口碎大石”这类不适合在市民中心表演。考试之后会签订自律公约,这个公约是大家反复讨论过的,而且每一条都有举手表决。自律签订之后,每个月25日,我们会安排抽签排号,有些人抽到的位置比较好,有些人差一点,看运气。

韩明轩:市民中心广场属于比较特殊的公共空间,涉及到普通群众的公共安全,我个人觉得街头艺人,或者其他一些想要在公共空间进行的活动,在这类地方必须接受一定的秩序管理,应该要有一定门槛。

 

徐霞:我个人不太喜欢管理和干预的字眼。目前街头艺人的考试,包括上岗的许可证,所有的一切都是免费的,一分钱都没有收,应该说莲花街道办是在扶持、服务街头艺人,没有管理和干预。艺人上表演区域也是免费的,艺人的帐篷也是街道免费提供使用的,所以我看到的是扶持和服务。

刘丽华:一个网友说现在政府减少行政许可,而街头艺人还要许可证,周会长,许可证是由哪里发出的?

 

周贞羽:许可证是由福田区演艺协会发的,现在一直说“小政府、大社会”,要求社会组织更多自律自治。大家可能会问“为什么在广场上还看到了城管在管”,其实应该了解城管在管的是什么。我们既然签了自律公约,就会按公约去表演,但有一些人没有许可证,也到那里表演,就容易出现争抢地盘现象,所以总要有所约束。

曹志亮:广场不仅仅有街头艺人,城管还要维护基本秩序、环境卫生等。刚才说的许可证,这个证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行业认可,对于艺人来讲,许可证代表了艺术成就和专业认可。这个证只在市民中心广场用。

 

街头艺术是文化产品,应设立门槛

 

刘丽华:街头艺人上岗要经过考试,网友问“谁有资格给艺人考试”?

 

徐霞:一定要考试,我看到过很多乞丐演唱,他们的艺术水准无从谈起。我们将街头艺术定位为文化产品,肯定要让市民觉得这个能为城市增添美景、丰富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所以街头艺人的表演区域一定不是给乞讨者准备的,一定要有准入机制。当然还有另一个情况,二胡是很好的,但有次我看到那里大约有十个人在拉二胡,那也不行,要优先考虑选择符合深圳文化气质、文化风格的形式,所以还要有规划。

 

刘丽华:一位网友说,在国外看到街头艺人表演得好的,他会打赏。但现在广场上有的卖艺的说表演之后观众必须给钱,网友认为既然定位是街头艺人,应该像国外那样去引导。

 

郝纪柳:我同意要设有门槛,街头艺术是一个产品,产品就要有一定的质地,这样你路过时认为这个产品好,可以选择打赏。这个和日常买卖还不一样,你也可以不给,主动权在你,而作为买卖就不同了,像听演唱会必须买票才能进。

 

曹志亮:对街头艺人也要立足深圳实际,有些街头艺人其实是兼职的,他在那里表演只是展示一下自己,未必想要获取别人的打赏。还有一种是职业的,有一技之长,他的技艺既是生财之道,他同时也在追求艺术上的发展,不完全是乞讨。

 

刘丽华:有网友认为乞讨是博取别人同情,街头艺人更追求艺术价值的肯定,像在英国美国的城市,也是要取得执照才能从事卖艺活动,只是政策上面略有差异。

 

曹志亮:我们现在是初级阶段,街头艺人素质良莠不齐,即使城市空间足够,也可能达不到光靠自律不需要监管的情况,不过我们现在的监管其实更多是引导和服务。

 

刘丽华:那街头艺人的许可证是由什么专家团队来监考?艺术门类这么多,网友问一个团队就能决定那么多艺人的命运吗?

 

周贞羽:福田区有文化议事会,这些人都是相关领域的专家,我们将议事会的会员作为街头艺人的专家评委,评审团队里面还包括艺术家代表、媒体代表以及市民代表。整个架构里面主要分表演艺术类、视觉艺术类、创意工艺类,而且评委也不是每次都是固定人选,我们会进行抽取。

 

 

街头艺人希望更大舞台更多交流

 

金京哲:现在市民中心广场的艺人很多,场地有点不够,我希望全市能有更开阔的舞台,有更多的广场给街头艺人表演。

 

周贞羽:我们的愿景是,比如在市民中心广场是一个水准最高的展演区,在各个区有不同类型的展演。以前街头艺人在东门等其他地方也有,为什么市民中心广场能够保存下来,并且不断往前发展。我认为关键在于艺人要团结,要有自律,现在莲花模式把这个难题解决了,也让我们艺人真正认识到自律的重要性,当然我们还得感谢深圳的包容。今年我们协会提出了“让街头艺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口号,也希望这成为所有市民的生活方式。现在展演区确实少,我们也希望通过各界努力,看能否推广到其他街道其他区。

 

韩明轩:街头艺人可以反映一个城市群众的艺术造诣。随着艺人数量的增加,我觉得在表演空间上,应该要有适当的扩展,比如可以适当往市民中心广场南区,也就是靠深南大道的区域扩展。

 

周贞羽:除了场地,我觉得现在街头艺人发展的最大瓶颈,在于需要大家更多的关注。这次论坛的主题是“城市的温度”,我们协会现在正通过公益活动,让大家参与,在参与过程中提高街头艺人的知名度;再一个,通过活动的不断推广,吸引更多人到市民中心广场观看街头艺术表演。现在政府也有设立一些街头艺人的基金,为艺人做一些培训,让他们形象更好一点,技艺更强一些。我们也希望现有的街头艺人,能够跟一些外地或者国外的街头艺人一起交流,把氛围做起来。总之,我希望街头艺人能够发展得更好,有一个更好的明天。

 

刘丽华:论坛现场有不少街头艺人,你们有没有什么建议?

街头艺人代表:我们有一个愿望,目前深圳的街头艺人发展比较良好,我们希望有向外继续发展的空间,或者走出深圳,与其他城市的艺人交流、相互学习,甚至以后跟国外艺人交流,这样也有助于我们提高自身的水平。

 

嘉宾建议

多元化规划设计 彰显城市活力

 

刘丽华:网友觉得现在市民中心广场特别好,问能否像国外大都市那样也有艺术水准很高的街头艺人,下一步该怎么打造?

 

周贞羽:如果有人想成为一名街头艺人,我们很欢迎他报考。还有一个就是福田区为了扶持街头艺人,今年专门有一个“街头艺人点亮梦想”的行动,请了水准比较高的街头艺人到展演区表演,我们非常欢迎艺术水准高超的街头艺人前来。

 

徐霞:莲花街道的经验将来可以全面推广,但是市民中心广场就这么大,我希望将来街头艺人能分一些层级。其实深圳有很多学艺术的孩子,还有很多民间组织,但深圳的舞台特别少,还有很多人找不到展现自己的机会。我希望将来能有高中低层级的舞台,比如在市民中心广场这一块的可能是最棒的街头艺人,其他的还有各个区、各个街道的街头展演区域。这一块一定要有规划设计,根据不同的受众,比如到坪山,可以选一些粤剧、地方戏,而在市民中心广场,要能够体现这个城市的艺术水准。

 

刘丽华:有网友提到一个问题,说在看街头艺人表演的时候,不要把街头艺人看成一个卖艺的,或者是传统的变相乞讨,网友认为对艺人应该有更多尊重,深圳市民在这一块应该有不一样的眼光和心理。

 

韩明轩:深圳是移民城市,各个地域文化的艺术形式都有。从市民角度看,市民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我们应该把街头艺人的展示当成一种艺术的表现,而不是一种乞讨或者谋生。尊重是相互的,街头艺人为大家带来了欢乐,为大家展示了不同的艺术,我们对他们的尊重就是对他们的艺术形式的肯定,比如鼓掌、打赏。

 

刘丽华:有一位网友说“在纽约中央公园看过芭蕾舞表演,深圳有吗?”其实深圳有很多民间组织,大家都需要舞台,市民希望把市民中心广场的艺术性提高一点。

 

徐霞:现在就看到唱歌、画画、编手工,其实还可以划出一块西方文化展示区域,像芭蕾舞这类,让艺术表现形式更丰富一些。

 

郝纪柳:一个城市的活力体现在多样性和更多的可能性,能让更多人的梦想有施展的机会。市民中心广场是很多街头艺人的机会所在,我们没有去规避问题,而是探讨解决问题,这体现了创新能力,也恰好说明这个城市有活力。我认为政府可以继续作为,比如有没有可能办一个街头艺术节,让街头艺人走出去,或者把外面的请进来,有一个交流的过程。

 

周贞羽:目前街头艺人艺术节已经在运作了。

 

郝纪柳:这不仅能给年轻人一些机会,也可以提升城市的品位,让这个城市有艺术的温度。

 

曹志亮:其实这一路走来挺难的,但确实很值得,深圳在这方面为全国作了一个探索和引路,现在正朝好的方向发展。关于街头艺术多元化的问题,我想最终的目标肯定是多元化,现在还在摸索阶段,像芭蕾舞这样高大上的来了以后,未必有土壤,可能没法长期生存下去,但我们肯定是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网友帖摘

 

街头艺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早就有了,在欧美许多大城市,街头艺人就是城市风景的一部分,我特别希望中心广场的艺人也能成为深圳风景的一部分,将来成为游人到深圳必看的景观。

——网友“素芳”

 

既然定位了街头艺术,就不应该有乞丐或放音箱来乞讨的,这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你到各地去看,街头艺人里面绝对没有乞丐。我到台湾的时候就专门问过,他们的街头艺人也是要考证的,而且也是要许可的,要让市民最喜欢的、最能代表城市形象的艺术呈现,所以必须规范。

——网友“Hold华哥”

 

不管是市民中心广场,还是海上世界,都特别好,为没有专业机构背景的艺人获得社会认可提供了展示的舞台,也提供了潜在的发展机遇,可能还同时解决艺人的生计问题,成为他们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网友“流年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