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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填写方法

日期:2018-12-27 00:00 信息来源:区工商联 字号:【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填写方法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是对申请人进行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主要材料之一,也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依据,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登记表》的时间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以后,经党小组或党支部委员会(未设委员会的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开始填写《登记表》。 

  二、《登记表》的管理 

  《登记表》应由申请入党人所在党支部组织填写和管理。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党小组(或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做好定期写实等工作。 

  三、填写《登记表》的要求 

  填写《登记表》要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不能用铅笔、圆珠笔、油笔、或彩笔填写填写时要认真具体、实事求是,字迹工整。 

  四、《登记表》各栏目的填写 

  (一)申请入党人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这部分包括现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祖居地,即祖辈长久居住地,需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文化程度、所在单位、职务、工资级别、申请入党年月、是否团员、团内职务、培养联系人姓名等栏目,应如实填写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的应标明“无”字。家庭出身、本人成分两栏可不填。    

  (二)“本人简历(包括学历)”一栏的填写 

  一般从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由于受篇幅的限制,要写得简明扼要。 

  (三)“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一栏的填写 

  应填写经过本单位、上级领导机关或有关单位正式批准给予的奖励和处分。奖励和处分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担任的某种公职(如人大代表)、受到的口头表扬不必填写。“处分”主要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如果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此栏填“无”。 

  (四)“本人主要表现”一栏的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要把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填入此栏。要以忠诚老实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既写优点,也要写存在的不足,以便党组织进行考察了解。 

  (五)“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一栏的填写 

  要在党小组或团组织讨论并同意推荐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上进行填写。填写的主要内容是:党小组(团组织)什么时间进行讨论;党小组(团组织)对其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同意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结论性意见。落款处党小组长(团组织负责人)要签名,时间标明要与党小组(团组织)讨论确定积极分子时的时间相一致。由于受篇幅所限,填写时要注意字迹工整,简明扼要。如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组织没有设党小组或团组织,此栏可不填。 

  (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意见”一栏的填写 

  要在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的基础上,把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综合意见填入此栏中。填写的主要内容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指优点);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结论性意见。落款处支部书记要签名,时间要与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时间一致。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情况”一栏的填写 

  此栏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一般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主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通过经常性的谈心、沟通,及时肯定其工作、学习中的成绩,并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培养联系人应将培养教育的时间、主要措施,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表现简明扼要地填入此栏中。落款处培养联系人要签名,并写明时间。 

  (八)“党支部考察情况”各栏的填写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1)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入党是否有正确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真正了解,对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的是否牢固;(3)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树立了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4)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5)组织纪律观念是否牢固,是否严格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将考察的情况填入此栏中。填好后应由党支部书记签名,标明填写的日期。 

  填写这一栏时要求注意的主要问题:(1)考察意见要具体,不要三言两语、篇幅过短;(2)考察意见既可写综合考察多方面的意见,也可以写在某个或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3)考察意见要有变化,要能反映出积极分子每个时期的特点和变化情况,不要一个优点或一个缺点到最后;(4)考察意见中不要以希望代替不足;(5)注意要按时填写,不要追记;(6)考察意见时字迹要工整,不要涂改,特别是填写时间不应有改动。一栏如填写不下时,可占用下一栏或另加页。如果考察时间较长,所有栏目填写完了时,可再另附一本《登记表》接着填写,但要装订在一起。 

  (九)“确定为发展对象意见”各栏目的填写 

  这些栏目是在培养考察已基本成熟时,征得支部意见后才可以填写。 

  “培养联系人意见”一栏的填写。要由两个培养联系人在一起共同商量后再填写,要把考察的经过、主要优缺点和培养联系人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写清楚。 

  “党小组意见”一栏的填写。要在召开党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填写,填写内容大体与培养联系人意见内容相同。 

  “支部会(支委大会)意见”一栏的填写。要着重写清楚召开支部会(支委会)的时间;出席会议人数;能否确定发展的意见。 

  三个栏目的落款处都应签名。培养联系人应签两个人的名。填写时间时注意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支部会(支委会)的先后顺序。小组意见和支部会(支委会)意见不能只简单地写成“同意培养联系人意见”或“同意党小组意见”;如果上级党组织不同意发展,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时,可用另一个《登记表》继续进行写实。    

  (十)“政治审查情况”各栏目的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一栏的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直系血亲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也就是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的兄弟姐妹等。如父母、爱人中有去世的也应填写,并写明去世的时间和原因。填写此栏时,应注意写清楚该人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些家庭成员过多者,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面貌”一栏的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亲戚朋友关系,主要包括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同事等。如岳父母、公婆和伯叔姑舅等。若岳父母、公婆去世也应填写。要写清他们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如社会关系较多,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一栏的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历史表现,主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其档案资料,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进行了解,同时注意考察其现实表现,实事求是地填写。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主要是指在“文化大革命”、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以及近期同邪教“法轮功”斗争中的表现,看其在大是大非面前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等。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一栏的填写。此栏主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 

  (十一)“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一栏的填写 

  此栏简明扼要地填写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学习和考核情况。 

  (十二)“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各栏的填写 

  “支部意见”一栏的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的主要内容是:党支部讨论的时间;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结论性意见,落款处署上支部名称,支部书记要签名并标明年月日。 

  “党总支或党委意见”一栏的填写。党总支或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的考察,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的主要内容与“支部意见”基本相同。 

  (十三)“能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一栏的填写 

  要在召开支委会的基础上,把发展对象能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填入此栏中。填写的主要内容:召开支委会的时间;能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依据,以及结论性意见。落款处写上支部名称,支部书记要签名,并署上年月日。 

  (十四)“备注”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主要填写《登记表》中其他栏无法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