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完入会手续的企业在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发给《会员证》后,即成为深圳市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会员。
1、企业入会后,《会员证》项目中的任何一项如有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区工商联(总商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会员必须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尊严,爱国、爱会、敬业、守法,遵守会章,执行本会决议,按期交纳会费,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声誉和权益。
3、会员有权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向本会索取有关资料,向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向本会请求帮助和要求服务。
二、会费交纳办法
会员可通过银行直接存入以下账号,或直接交到本会。
会费实行按届一次性交纳(按人民币计算),会费标准:
主席(会长)会费200000元/届;
副主席(副会长)会费50000元/届;
常委(常务理事)会费25000元/届;
执委(理事)会费10000元/届;
会员会费5000元/届。
专户账号:4420 1581 5000 5254 3102
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总商会
开户行:建行景苑支行
本会地址:福田区新闻路侨福大厦三楼318室
联系人:刘冬玮
联系电话(含传真):0755-33359155 0755-3335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