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广告包括对烟草产品及品牌直接和间接的广告、推广和赞助活动。烟草广告是促进烟草销售的一种手段,诱导当前吸烟者吸更多烟,降低他们戒烟的动力,从而提高烟草销售量,当然这也就意味着更多人会死于烟草;同时,市场营销还可以刺激潜在的使用者——特别是年轻人——尝试烟草,继而成为他们的长期顾客。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会促使卷烟消费减少。一项对22个高收入国家的研究表明,全面禁止卷烟广告和推广能减少7.4%的烟草消费。有些国家自从禁止广告后,烟草消费减少16%。但是仅有超过半数的国家禁止在当地杂志和广告牌刊登烟草广告。政策制定者应在开始实施前很早就宣布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禁令而且禁令必须全面,同时要针对所有类型的营销和促销活动。烟草企业市场营销和促销活动会鼓励当前吸烟者吸更多烟,降低他们戒烟的动力,从而提高烟草销售量,当然这也就意味着更多人会死于烟草;同时,市场营销还可以刺激潜在的使用者——特别是年轻人——尝试烟草,继而成为他们的长期顾客。
禁止烟草的市场营销和促销活动将是打击烟草流行的一件利器。如禁止烟草广告能够减少各类收入和教育水平人群的烟草使用。政策制定者应在开始实施前很早就宣布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禁令。一方面为了有效降低消费,另一方面出于对整个传媒产业的公正对待,禁令必须全面,同时要针对所有类型的营销和促销活动。尽管对于国际性传媒的禁令常因为不现实遭到拒绝,但是仍有很多国家出版了其国际性报刊杂志的当地版。遵守发行国的国内法律。
各国对直接和间接烟草营销活动的禁止并不统一。对直接营销活动的禁止已从当地媒体发展到了国际媒体的水平,然而这一进步在各国差异也十分明显。评估是以实施的禁令数目为基础,并考虑间接禁令与直接禁令相比的总体滞后水平。调查包括了下列直接营销措施:
• 全国性电台、电视台广告;
• 地方报刊杂志广告;
• 广告牌和室外广告;
• 销售点广告。
根据下列政策监测禁止间接市场营销活动的执行情况:
• 通过邮寄或其它途径免费散发烟草产品;
• 促销打折;
• 将烟草品牌的用于其它非烟草产品(品牌扩展);
• 将其它非烟草品牌用于烟草产品;
• 电视和/或电影中出现烟草产品形象;
引自: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MPOWER系列政策,2008。
国内政策实施相关情况及观点
禁止烟草广告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的一项主要内容,我国也有一系列的全国与地方法规,对烟草广告进行了一些管理,但许多地方的烟草广告,特别是变相的烟草广告比比皆是。我们最近的一个研究表明,有 41.3%的人曾看见过烟草广告,其中最多的人从电视上看到(53.6%), 依次为广告牌(27.8%)和商店(24.7%)。
目前烟草商积极进行烟草促销和赞助,以支持公益事业之名,行烟草推销之实,他们纷纷解囊捐赠体育赛事、希望小学等。前不久,浙江大学医学部宣布拒绝烟草行业任何慈善和科研资助,这无疑在医学和教育界开了个好头。
引自:杨廷忠。控烟理论与实施。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