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吸烟单位审评操作表
被审评单位: 日期:
审评项目 |
分值 |
审评标准内容 |
审评方法 |
审评记录 |
得分 |
一、组织领导(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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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成立控制吸烟领导小组,主管控烟工作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落实一个部门(科、室)具体负责管理控烟工作。 2、其他各部门(科、室)建立控制吸烟工作小组,部门领导担任组长。 3、单位每年有控烟工作计划和总结。 4、申报无吸烟单位的决定公示2周。 |
1、查阅有关文件:单位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且主管领导任组长,得5分; 落实有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下同)。 2、查阅有关文件:其他各部门(科、室)建立控烟工作小组,且由部门领导任组长,得3分。 3、查阅资料:单位有年度控烟工作计划,得3分;有年度控烟工作总结,得3分。 4、查阅公示材料:有公示内容和结果,得2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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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章制度奖惩办法(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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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有控烟规章制度,包括奖惩办法。 2、把控烟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
1、查阅资料:有控烟规章制度,得3分;有奖惩办法,得3分。 2、把控烟工作纳入部门(科、室)综合考评,得6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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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建筑物内完全禁烟。(15) |
5 5 5 |
1、单位建筑物内张贴禁烟标识。 2、单位所有室内(包括单人办公室)任何时间均不得吸烟。 3、单位建筑物外空旷处应设吸烟区,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
1、查看现场:办公室、会议室、礼堂、走廊、楼梯、电梯、文体活动室、食堂等处有禁烟标识,得5分。否则,酌情记分。 2、查看现场:未发现吸烟者或烟蒂,得5分。 3、查看现场:吸烟区设置符合要求,得5分。否则,酌情记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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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控制吸烟宣传员(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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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门分别设控制吸烟宣传员。 2、宣传员职责。 |
1、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部门(科室)机构建制、三人以上科室,需设1名宣传员,宣传员名单资料齐全,经查实资料与实际相符,得3分。 2、宣传员职责:随即抽3—5名现场应试,能回答正确,得4分。否则,酌情记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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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控烟宣传教育(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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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单位员工开展控烟健康教育。 2、现场问卷调查。 |
1、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每年至少1次培训或出版1期控烟健康教育专栏或发放1种控烟宣传材料,查有关资料,能佐证即可得3分。 2、随机抽查10位员工,进行问卷调查,按实际得分计算分值。满分12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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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单位领导和员工劝阻吸烟(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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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烟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单位领导和员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 2、不向来访者、领导和检查人员敬烟。 |
1、查阅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单位领导和员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得4分。 1、现场查看:会议室、办公室没有香烟和吸烟物品,得3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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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帮助职工戒烟(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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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带头禁烟。 2、单位对吸烟员工进行建档管理。 3、为戒烟员工创造有助于戒烟环境,帮助他们尽早度过戒断症状期。 |
1、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带头禁烟,有实际措施和行动效果,得8分。 2、查单位吸烟员工登记册,登记齐全,得4分。 3、举办戒烟培训班,查资料:包括主讲人、讲授提纲、吸烟员工签到表等佐证。得3分; 单位为鼓励戒烟所采取的其他措施如发出鼓励信、赠送口香糖等;得3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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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禁止销售烟草制品(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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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内的商场、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2、单位院墙向外开设的商场(店),销售烟草制品处需张挂(摆放)深圳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本商场(门店)不向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和怀孕妇女出售香烟!”的牌匾。 3、不接受烟草厂商赞助和刊登、张贴、播放烟草广告,不使用印制有烟草广告的太阳伞、衣帽等物品。 |
1、对单位内的商场、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进行实地明查暗访,无销售烟草制品,得3分。 2、实地察看符合要求,得2分。 3、实地察看符合要求,得3分。 |
审评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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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审评操作表》适合各类非校园、医院类的单位,满分为100分。被审评单位若获得90分(含)以上,即为“达标”。
2、申报单位自我评估“达标”后,即可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
3、被审评的“深圳市无吸烟单位”有效期为两周年。两周年期满可提出申请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