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食品(包括餐具、不包括保健品)、食品包装材料和用具、消杀消毒产品(包括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与公共用品、洁净室、空调系统、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消毒产品企业等样品的检测工作。
2、负责检测样品信息核对、与客户签订检测合同、样品分送、样品入库、样品报废处理等。
3、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打印、发送,以及检测样品资料(样品、产品信息、客户资料等)的归档和保存。
二、样品受理程序
1、样品受理员要充分了解客户检测需求,客户按照“送样须知”提供样品和样品的相关信息。
2、样品受理员核对样品信息并完成样品信息的电脑录入。
3、样品受理员按照技术要求和国家卫生标准确定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
4、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64号)进行检测收费,并开具“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客户到指定的银行缴款,或持缴款通知书三天内经银行汇款。
5、客户和样品受理员在检测合同(样品送检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客户领取一份检测合同;
6、客户凭缴款单到样品受理大厅签领检测报告。
三、温馨提示
1、食品样品、消杀样品检测,客户送样十五个工作日后,凭缴款单到样品受理大厅签领一份检测报告;
2、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用具检测,客户送样十个工作日后,凭缴款单到样品受理大厅签领一份检测报告;
3、生活饮用水委托送样前,客户到样品受理大厅领取免费灭菌容器,水质样品送检受理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三早8:30-12:00,午14:00-16:00。
4、消杀样品送检受理时间是每周一至周四早8:30-12:00,午14:00-16:00。
四、我们的服务承诺
我们坚持“公正 科学 准确 有效”的质量方针,以热情、细致、周到的工作态度,秉承“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检测服务;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
样品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控中心样品受理大厅
电话:0755-25604520、25531984、25618049
传真:0755-25604520
邮编:51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