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越来越多报道称,一些求美者在注射美容针以后出现肉毒中毒,但又有人说食用自制肉罐头后也可能会发生肉毒中毒。
一、何为肉毒中毒
肉毒中毒是由肉毒杆菌外毒素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肉毒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是一种厌氧革兰阳性杆菌,能产生芽胞。肉毒杆菌本身无致病力,但在体外适宜条件下能产生强烈的外毒素,称为肉毒素(Botulinum toxin,BTX) ,也是已知外毒素中毒性最强的毒素。肉毒梭菌可分为A、B、Cα、Cβ、D、E、F、G等8型,各型产生抗原性不同的肉毒素,其中A、B、E三型对人体均有致病力,我国发生的肉毒梭菌中毒绝大部分为A、B型所致。
二、中毒类型
(一)注射后中毒
由于肉毒素是一种神经肌肉阻滞剂,局部注射到相关肌肉或腺体,可以用于眼睑、面肌痉挛和斜视的医学治疗,或消除抬头纹,眉间纹和鱼尾等医学美容。准确来讲,肉毒素的医学应用还是成熟的、安全的,肉毒素目前已在80多个国家获批应用于临床,肉毒素美容也早于1992年已开始应用,医学上称为“生物除皱”。2002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A型肉毒杆菌毒素用于美容领域。目前肉毒素美容风靡全球。
但很多人并不了解肉毒素的毒性作用,短时间多次、大剂量的应用,均可能危害美容者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
肉毒杆菌广泛存在干土壤和猪、牛、羊的粪便中亦可附着于水果、蔬菜和谷物上,豆制品〔臭豆腐、豆豉〕和面制品〔发酵馒头、面酱等〕亦可受本菌污染。但最易受污染的是火腿、腊肠和罐头食品。成人致死量为0.01 ug/kg。肉毒素自消化道进入人体后,在小肠内被胰蛋白酶活化,并被小肠黏膜细胞吸收入血后,作用于脑神经核、神经肌肉接头及自主神经末梢,通过抑制神经介质乙酰胆碱的释放,使肌肉收缩运动障碍而发生软瘫。
三、不同类型肉毒中毒的临床表现
(一)注射后中毒
局部注射合适剂量的肉毒素,一般不会弥散到其他肌肉引起中毒。但若剂量掌握不好,可以引起肌肉无力,甚至呼吸障碍。若肉毒素误注射到血管里,会引起全身中毒。一般发生在肉毒素注射后的2到9天,临床表现为进行性加重过程,主要表现为:
①早期有头晕,视物模糊,失眠伴焦虑不安;
②进而发生咽喉肿痛伴阻塞感,吞咽困难,饮水发呛,全身发抖;
③最后出现呼吸困难;眼睑下垂,讲话言语不清,肢体无力;排尿困难。
因有明确的药物注射史,临床诊断与鉴别不难。
(二)食物中毒
主要以各种胃肠道症状及麻痹表现为特征,危害严重,病死率很高。潜伏期一般为12~36小时,最短者2小时,最长可达10~14天,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预后也越差。
①神经麻痹症状:多数患者先出现舌与四肢麻木、舌根发硬、肢体无力、复视、斜视、上睑下垂、瞳孔散大、视物不清;随着病情发展,出现言语不清、失语、吞咽困难、失音、面肌麻痹、肠胃平滑肌麻痹、蠕动减弱或消失,出现便秘和鼓肠,眼球震颤,神经反射降低,共济失调。严重者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但病人神志始终比较清醒,知觉无改变。
②胃肠道症状:首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少数患者呕吐及腹泻频繁,伴有畏寒、头晕、头痛,一般无发热。
辅助检查:从可疑食物、患者呕吐物或排泄物中检出肉毒杆菌。测定血清中肉毒外毒素。需排除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白喉后麻痹及毒覃中毒。
四、预防和治疗
(一)注射后中毒
1、治疗:
常规给予对症处理及支持治疗,给予患者抗感染、抗焦虑、改善循环、神经营养及能量支持等综合治疗;一旦发生怀疑肉毒毒素中毒的病例,应立刻送往大型医院急诊,切勿自行治疗,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有条件的医院可根据病情给予血液净化及抗毒血清治疗。
2、预防:
加强中毒防范的意识,前往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美容;购买正规合格的制剂,避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格遵守适应证,避免短时间反复使用及多部位使用。
(二)食物中毒
1、治疗:
①尽快清除消化道毒物,可以通过催吐、洗胃、用药吸附、导泻等方式清除毒素。
②给予全身支持和对症治疗,提供充足的营养供能,促使毒素的排出,同时保护心脏和肝脏。
③有条件的应早期使用多价肉毒抗毒血清A、B、E。在发病24小时或在神经麻痹前一次予以足量5万~10万国际单位,静脉及肌内各注射半量,若中毒型别确定后,只注射同型肉毒抗毒素即可,每次1万国际单位。
④控制急性脑水肿,若病员神志、瞳孔有改变,眼底视神经盘〔视乳头〕未见水肿,仍不能排除脑水肿。
⑤预防用药,与肉毒中毒患者同食者,或所进食物中检出肉毒杆菌外毒素尚未发病时,应皮下或肌内注射多价肉毒抗毒素0.5万~1万国际单位作为预防,对已知型的可注射同型肉毒抗毒素0.1万~0.2万国际单位(均应作皮肤试验)。
2、预防:
由于肉毒素不耐热,若使食品内部温度达到100℃并持续10分钟即可破坏肉毒梭菌外毒素。因此,要预防食物中毒,应严格管理与检查食品,尤应注意罐头食品、火腿、腌腊食品的制作和保存。食品罐头的两端若有膨隆现象,或内容物色香味改变者,应禁止出售和禁止食用,即使煮沸也不宜食用。
来源:“广东职业病防治”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