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就深福卫医罚告〔2023〕16号拟作出的决定举行不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深圳笑美博士口腔门诊部
案由:深圳笑美博士口腔门诊部①阻碍卫生健康部门执行职务,及不配合监督检查;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③未取得单项诊疗服务许可开展依法需要另行许可的诊疗活动;④伪造、篡改、隐匿病历等医学文书以及有关资料;⑤使用未注册或备案在本机构的医生开展执业活动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3年10月7日9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监督所24楼智慧卫监室(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楼)。
四、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此次听证会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8830487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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