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田区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车辆租赁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标书领取:供应商于2020年12 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福田区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大楼1001室拷贝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1室报名,如果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响应时间内通知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20年12 月17日17∶00前致电13430930001金先生,逾期不予受理。
七、重要提示:在招标活动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注意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中心公布的此类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将于2020年12月 18日11:30前截止收取。开标时间为2020年 12 月18日15:30,开标地点: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楼会议室。如开标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九、福田区疾控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43号。
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