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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针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应坚持“全覆盖、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应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
《意见》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残疾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