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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疾人等级评定中视力残疾有何评定标准?

发布日期 : 2021-03-23 17:24来源 : 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一、设立依据

  依据深残发【201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三、视力残疾的等级分类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注: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上面所说的视力是指最佳矫正视力,即以最适当的镜片进行屈光矫正后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