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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技术服务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 : 2021-04-09 15:22来源 : 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一、采购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对标国际一流,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弱有众扶”领域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中的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福田经验”,为“十四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深圳样板,贡献残联力量。

  二、项目管理和技术要求

  (一)项目成果

  1.编制《福田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弱有众扶”领域14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内部规范及相应的标准编制说明;

  2.编制福田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总结,包括项目总结报告1份及项目佐证材料若干,并且配合区试点办公室的体系建设工作;

  3.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内部标准立项咨询不少于14次、新研制标准技术咨询不少于14次;

  4.承办标准化相关宣贯培训不少于4场;

  5.编制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服务绩效评价等制度;

  6.形成《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标准化成果汇编》印刷版不少于50套。

  (二)技术要求

  1.编制14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内部规范及编制说明。

  (1)内部规范

  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②标准化对象清晰、条款无歧义,内容具有可落地实操性;

  ③符合GB/T 1.1的编写规则;

  ④不低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⑤充分考虑标准的实施,标准的技术内容能够进行检测、认证或者评价;

  ⑥不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权人已提交免费使用该专利授权文件或者能够证明该专利符合国家有关专利强制使用规定的除外;

  ⑦标准的研制须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并符合以下要求:a.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标准的使用方及利益相关方;b.征求意见可采取函件、公告、会议等方式进行,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修改标准文本,形成标准送审稿及汇总相应意见。

  ⑧根据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标准的修订,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编制说明

  ①任务来源;

  ②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③主要起草过程;

  ④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⑤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⑥是否涉及专利,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2.编制试点验收材料。

  (1)能准确、完整反映建设过程,体现成果,总结提炼经验,满足验收要求;

  (2)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应体现试点工作成果,阐述全面、逻辑清晰、详实有据。

  3.宣贯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标准化方针、目标、规划、计划;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格式、编制原则等基础知识;

  (3)本业务领域标准体系实施要求;涉及本部门业务的标准实施要求。

  三、商务需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控制在88万元以内。采用总价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二)时间要求:

  1.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标准的研制工作;

  2.2021年11月30日前根据标准的实施情况,完成标准修订;

  3.2022年3月31日前完善试点工作和相关资料,完成总结工作。

  (三)中选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标准化领域相关项目运作经验。

  (四)成果验收要求:

  按《福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正式验收前,应将拟验收成果提交试点办公室进行项目需求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验收。涉及标准的还应提交试点办公室进行标准化技术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验收。

  (五)付款方式:项目经费拟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程序支付30%;第二期:在完成标准的研制工作后按程序支付30%;第三期:项目结束评估合格后按程序支付40%;评估不合格的,第三期经费不再支付。

  (六)履约担保金:由双方协商。

  (七)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情况商定。

  (八)其他:

  1.该项目形成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著作权归属采购人。

  2.中选单位必须对项目所涉及的相应内容、数据予以保密。

  3.中选单位若出现剽窃他人服务内容,弄虚作假的情况,必须向采购人退回全部经费。

  4.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

  5.请将以下资料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至区残联(联系电话:0755-83925122,地址: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609室;电子版投递邮箱:cl@szft.gov.cn。)

  (1)单位简介,含相关资质和已做的优秀、成功案例;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方案(含项目背景、总体目标、推进计划、经费预算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