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妇联的传统工作领域。妇联从五十年代就开始评选"五好家庭"。1996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的精神,中宣部、全国妇联、民政部、广电部、国家教委、公安部、司法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国家体委、国家环保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18个单位,在全国城乡联合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并建立了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任组长,副组长是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启璪、中宣部秘书长戴舟、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同向荣。1999年因工作需要进行了调整。组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担任。副组长是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顾秀莲,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华福周,中宣部副部长刘鹏,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
在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的推动下,各级党政领导对创建活动给予了应有的重视和支持。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创建活动协调机构。在27个省级协调机构中,有2/3的负责人由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担任。省级协调机构最多的有24个成员单位,政法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局、老龄委等都参与进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工作开展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级协调机构也很健全。全国有2/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